1. 玩忽职守罪是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一种,更具体而言,是指公职人员在执法、办事中故意或过失地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玩忽职守罪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承担刑事责任往往只是其中一部分。这是因为玩忽职守罪犯既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反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责。因此,从该部分出发来看,玩忽职守罪犯还应当面临行政处分甚至是开除公职的惩罚。
3. 关于是否会被开除公职,要考虑到具体情况。因为在实际执法和办事过程中,很难说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是完全合规合法的。有些违规行为可能只是轻微的过失,对应的惩罚可能只是口头警告、行政记过等行政处分。
4.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玩忽职守罪的后果可能很严重,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影响。一些极端事件,如水毒、护路等,就是在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的情况下发生的。对于这些重大的违法行为,开除公职往往是一个必要的惩罚手段。
5. 总之,玩忽职守罪是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一种,其犯罪后果严重程度不一。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可能仅受到轻微的行政处分;而对于影响严重的违法行为则需要对公职人员进行惩戒。因此,具体是否开除公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