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是我国清代著名官员,也是三晋名人中的一位。他以廉洁自律而闻名于世,被誉为“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自幼立志为国家尽心尽力,机缘巧合之下考中进士,一路升官至直隶总督。他在任期间以廉政清明赢得了人民的爱戴与尊敬。他以身作则,坚守廉洁底线,坚决抵制贪污腐败,使他成为了清代官场中的典范。于成龙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官员,更是一位为政治清奇的正直先驱。他的事迹至今被后人铭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于成龙像
晋剧《于成龙》剧照
于成龙(1617—1684年),清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方山县来堡村)人,出身于乡绅之家。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他参加了在太原举行的乡试,考取副榜贡生。时值明末清初,时局动荡,于成龙在永宁州(州治今山西吕梁离石区)安国寺隐居读书6年。为了网罗人才,清朝拓宽了取士的途径,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过不惑之年的于成龙获得了参加选官的机会,从而迈开了仕宦生涯的第一步。于成龙的一生,历任广西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北黄州府知府和福建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两江总督等职。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卒于两江总督的任上,享年68岁,归葬于今山西吕梁方山县峪口镇横泉村。
政绩卓著 “三举卓异”
从政之初,于成龙就显示出了不同凡响的政治见识和才能,先后3次被举为“卓异”。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经45岁的于成龙入京参加谒选。按照当时的惯例,吏部负责官员把相关职位写成签条并密封,让候选者随机抽取,职位好坏,全凭运气。于成龙抽中的职位是县令,被任为广西罗城知县。当时的罗城县并入清朝版图不到两年,相对中原是一个偏远烟瘴之地,多民族杂居,文化落后。然而,于成龙怀着“此行绝不以功名为念,誓勿昧天理良心”的精神,毅然远赴广西上任。
初到罗城时,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城内遍地荒草,民不聊生。于成龙以稳定社会秩序,收拢民心,恢复生产为要务,深入民间,“扶病理事”“兴利除害”,改革陋规,减轻民众的负担。首先在全县建立保甲,严惩案犯。境内初步安定后,他又集会乡民练兵,甘冒朝廷“未奉令而专征,功成也在不赦”的律条,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入境劫掠的柳城县西乡“贼”。西乡渠魁迫于于成龙的强大声势,请求讲和,并将抢掳的男女、牲畜等尽行退还给罗城百姓。接着于成龙又在全县展开联防联治,周邻盗贼闻之而惧,“誓不敢犯罗城境”。
在消除盗患安抚境内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恢复农业生产。他招募流散乡民回归土地,经常深入田间寨穴访察农事,奖勤惩懒。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旧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自为其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此基础上,他又以刚柔并济的斗争策略,使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都守纪奉法,解决了当地长久以来“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对贪酷官吏,于成龙则坚持“必按事而渐除之,以革地方之弊,以申百姓之冤”。在他的悉心治理下,罗城仅3年时间就由乱到治,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喜人景象。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卢兴祖等荐为广西唯一的“卓异”。卢兴祖等人为于成龙撰写的保举评语是:“罗城在深山之间,瑶玲顽悍,成龙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卓异”是明清两代“大计”天下(考核官员)中对德才俱优者的评级。随后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离开罗城时,他连赴任的盘缠也没有,众多百姓哭号送别。
战乱之后的四川,人口锐减,而合州包括下辖三县,在册人口仅有百余户。而官府衙门的各种供役,使百姓苦不堪言。目睹地方荒凉残破,于成龙决定以招抚流民百姓归田为第一要务。安抚之初,他率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平时轻车简从,免去规定的驺从,仅以家仆陪侍。针对合州土地虽荒,而流民则因“原主认业不愿归附”的现状,于成龙大胆提出“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政策,同时要求属县积极为归附之民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实际困难。官府负责为流民规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在于成龙的新政下,百姓“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招民垦荒取得了成功。
凭此政绩,于成龙于康熙八年(1669年)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当时的黄州,盗抢频繁,甚至“白昼行动,莫敢谁何”,严重影响了地方治安和居民的生活生产。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常以微服私访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甚至盗巢找线索查,因而对当地盗贼的活动规律和案情了如指掌。清代文学家蒲松龄把于成龙破案的生动传说写进《聊斋》的《于中丞》中。于成龙在词讼、断案方面的才干深为湖北巡抚张朝珍器重,第二次被举为“卓异”。
不久,于成龙署理武昌知府,恰在此时“三藩之乱”爆发,起兵云南的吴三桂军,两个多月就攻陷贵州、湖南,兵逼湖北。吴三桂为了配合军事进攻,派了许多湖北籍部将,携带封官许愿的札书潜回原籍策反,制造暴乱。康熙十三年(1674年)5月,麻城县发现了“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同时,接受了“副将伪札”的麻城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暴乱。巡抚张朝珍知道于成龙在当地得民心、有威信,就请他出来收拾局面。于成龙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盲从的百姓归家,事态得到控制。他又冒着生命危险只身深入刘君孚山寨,说服刘及数千随从放下武器。几天不到,麻城暴乱顺利平息。同年8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起。其时,何士荣、陈鼎业、刘启业等各拥众反叛,号十万人,一时间“高山大湖,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而湖北官兵大都调往武昌前线,黄州府吏民仅数百人。面对险恶的局势,有人主张退保麻城,于成龙力排众议道:“黄州,七郡门户,我师屯荆、岳,转运取道于此。弃此不守,则荆、岳有瓦解之势。”于是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叛乱分子展开激战。他身先士卒,指挥得当,使战斗大获全胜,当场擒获叛乱首领何士荣,仅用20余天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嘉奖。
康熙十六年(1677年),清廷在黄州增设江防道,升于成龙为道员。第二年,又迁福建按察使,主管全闽的司法与监察。于成龙上任伊始,就办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大事。当时清廷为了防范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在东南沿海实行“海禁”政策,不许片板下海。地方官府不顾连年战乱,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致使许多沿海渔民冤死。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处以极刑的渔民就达成百上千人,甚至祸及无辜的妇女孺子,他写信给康亲王坚决主张重审。面对同僚的劝阻,他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据理力争下,先后使数千名无辜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当时,驻扎福建的很多官军,经常掠夺良民子女役为奴婢。于成龙出面集资赎归,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百姓交口称赞。凭借卓越的才干和政绩,于成龙第三次被举为“卓异”,并升任福建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他为“闽省廉能第一”。
操守廉洁 享誉古今
位于吕梁市方山县来堡村的于成龙廉政园内景
于成龙是个能臣,更是个廉吏。他无愧于“天下第一廉吏”的美誉。
上任之初,从永宁州到广西罗城,路途遥远,数千里地,需要不少盘缠。于成龙典当出售一部分田地和房屋,才凑足100两银子,雇了5个仆人后得以成行。
于成龙为官为政,首以民生为重,时时注意宽纾民力,减轻民众负担。康熙十四年(1675年),黄州发生了严重的旱灾,于成龙一边开仓赈灾,一边劝谕富豪人家解囊,他更是身先士卒,把仅有的一匹骡子“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无米下炊,于成龙就以“糠粥”度日,被百姓们称为“于糠粥”。
在江南时,他更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众亲切地称他“于青菜”。在他严格的约束下,“仆从无从得茗,则日采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于成龙的年俸不多,还要经常捐助穷人,有时竟然连买酒的钱也没有。他每到一处任职,首先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朴”的为政理念。于成龙还注重荐举廉洁有为的人才。《清史稿》记载,他屡次上疏推荐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了康熙皇帝的重用。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逝于任上,所遗留之产只有一套官服,别无余物。康熙皇帝曾当面褒奖他为“今时清官第一”,此时又破例为其御写碑文,谥“清端”,对他廉洁刻苦的一生给予了极高的褒扬。
(原载于2019年第9期《前进》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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