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是指将建造工程分解成若干项工程,在不违背整体完成的条件下按部分进行招标,分别由施工单位或不同的施工队伍承包建造。
2. 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业主单位和建筑师主要职能是负责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工程合同的签订、工程的监理、验收、结算等。而施工方则承担工程的具体建造和质量保障。
3. 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的优点主要有:
1)采用出包方式可以促进建造过程的分工合作,提高了施工效率,节约了建造成本。
2)出包方式能够吸引更多的专业施工队伍参与建造,从而提高了设计和施工的专业水平。
3)出包方式加强了工程的监理和质量保障,能够更好地控制建造过程中的风险和质量问题。
4) 对于固定资产建造业主而言,出包方式能够减轻其管理职责,降低了建筑管理的成本和工作风险。
4. 总之,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能够达到优化设计、提高施工效率、强化工程监理、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等多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