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是一种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在生活的各个方面紧密相连,并且会共同拥有财产,而称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些财产虽然在夫妻婚姻关系中共同拥有,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之前财产:如果有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在没有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会一直为该个人所拥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遗产和赠与:无论是遗产还是赠与,只要被捐赠人或受遗产人确定,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例如丈夫和妻子在婚前协议中签订的合同,在家属的证件,属于该人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4. 专属财产:例如书画、古董及古玩,虽然是夫妻婚姻关系中一起使用的物品,但只要是其中一方所拥有的专属财产,就一直属于该人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条例规定,夫妻共同安排使用共同财产,分配共同财产的收益,处理共同财产的债务和共同财产的处分等。然而,如果有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条例对该财产进行处理。因此,夫妻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选择将财产划分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