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哪些情况财产不能共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财产权益的调整,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夫妻共有的财产都能被平分。以下是离婚时不能共有的财产情况:
1) 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指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如婚前已购置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 继承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如父母的遗产或其他亲属的赠与财产,在离婚时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应被归为夫妻共有财产。
3) 已经约定不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在离婚时,这些财产仍然属于拥有者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4) 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某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也不会被归为共有财产。
总之,离婚时不是所有财产都能共有,夫妻双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将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进行清晰的划分,以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