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故意制造、持有或出售非法的抵扣税款发票,以骗取税务机关减免或退还税款,从而获取不当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有以下四个要件。
2. 第一个要件是故意制造。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需要主观故意,即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制造的发票非法,却仍然故意予以制造。这要求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和意图。
3. 第二个要件是持有或出售。犯罪行为人不仅可以制造非法的抵扣税款发票,还可以持有或出售这些发票。持有是指将非法发票留存,不用于自己获利,而出售是指将非法发票转让给他人,以获取利益。
4. 第三个要件是非法性质。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要求发票的制造、持有或出售本身就是非法的。具体来说,非法发票可以是伪造的、虚假的、重复使用的、填写错误的或者没有经过合法的发票管理部门登记的。
5. 第四个要件是骗取税款。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这些发票骗取税款减免或退还。犯罪行为人通过使用非法发票虚增购买额度,从而获得不当的税款返还,实际上是非法获取了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了国家财政损失。
综上所述,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四个要件分别是故意制造、持有或出售、非法性质和骗取税款。只有当犯罪行为人满足了这四个要件,才能成立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为了维护税收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并加强对非法发票行为的监管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