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协议签约后,双方达成了一定的约定和权益安排,其中包含了补偿的内容。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尚未收到补偿,没有权利擅自决定拆房。
2.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签约方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补偿事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拆房的前提条件,比如补偿款必须支付完成后才能拆房,那么在未收到补偿之前,拆房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双方可能在协商过程中达成口头约定,同意先行拆房,然后再支付补偿。这种情况下,即使补偿款未支付完成,也可以进行拆房操作,因为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
4. 此外,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约定拆房需要等待补偿款支付完成,或者在实际操作中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那么未收到补偿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签订的协议要求对对方进行追偿或寻求其他合理赔偿方式。
总结: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签署后未收到补偿的一方不能擅自拆房。而具体情况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一致来确定。如果有争议,双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