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抢注国外软件著作权并不能直接起诉他人侵权。
2. 著作权是法律保护软件作品的一种权利,拥有著作权意味着软件的作者或权利人可以享有对该软件的独占使用、复制、修改、发表等权利。
3.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通常是以国家为界限,即在国家内拥有的著作权不会自动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4. 抢注国外软件著作权虽然可以取得该国的著作权登记,但并不能直接适用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即使在抢注国外软件著作权后,其他国家的人或公司依然可以在其国家内使用、复制或修改软件,而不会构成侵权。
5. 如果其他国家或地区内的个人、企业或组织对该国外软件著作权进行了侵权行为,并在该国进行了发布、销售或使用等,那么权利人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和国际著作权相关法规来采取法律手段,起诉侵权方,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抢注国外软件著作权只是在该国内取得了著作权登记,不能直接起诉他人侵权。如果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有人侵犯了该著作权,权利人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来采取行动。因此,对于跨国软件著作权保护,权利人应当在软件发布之前根据相关国际互联网公约、协议或双边/多边条约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