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费应由谁承担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立场。有人认为,交通事故鉴定费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因为他们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交通事故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因为他们是为了保护车辆和人身安全而购买保险的。
从责任角度来看,交通事故鉴定费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是合理的。毕竟,是他们的过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负责。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包括鉴定机构的费用、交通工具的修理费用等,如果责任方不承担这些费用的话,无疑对受害人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因此,责任方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是应该的。
但是,从保险角度来看,交通事故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既然买了保险,那就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得到赔偿。而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也是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作为车辆的保险提供者,应该为车辆发生事故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负责。所以,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鉴定费也是符合逻辑的。
交通事故鉴定费应由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自己的责任,为事故的后果负责;而保险公司应承担因为购买保险而产生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平、公正的赔偿制度。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管理,制定明确的规定,以便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和相关责任,保障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