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出行方式也日益多样化。然而,与此同时,一种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药驾”,逐渐显露出其危险性。类似于“酒驾”,“药驾”指的是驾驶人在服用药物后仍然驾车上路。不同的是,酒驾易于通过呼气酒精测试进行检测,而药物的种类繁多、效果个体差异较大,增加了侦查和判断的难度。然而,无论是酒驾还是药驾,其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加大对“药驾”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减少甚至消除此类交通安全隐患带来的风险。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夏文娟记者郭一鹏)吃了感冒药后,车主急着出门,于是驾车上路,哪知途中头晕乏力,一不留神发生了追尾碰擦事故。针对这一情况,交警表示,药驾危险堪比酒驾,驾驶员在服用了一些可导致嗜睡、眩晕或视物模糊的药物后,都不能马上开车。前不久,南京汤山交警中队接报,称颐尚路口红绿灯处两车碰擦,车损严重,但无人员受伤。
交警赶往现场了解到,后车司机刘某早上起床后,一个劲打喷嚏,感觉全身酸痛,可当天有工作上的事要处理,他吃了一颗感冒药和一颗止痛药,就开车出门了。车没开多久,刘某突然感觉异常的困,一个劲打哈欠,就在上下眼皮一合的瞬间,“砰”地一声巨响让他猛地清醒过来,这才发现追尾了,所幸人没有受伤。
“服药后开车引发的事故,南京曾出现过多次,但一直没引起广大司机的重视。”交警介绍说,曾有一辆轿车行驶至沪宁高速主线收费站通道时突然翻车,车头部分还起了火,幸好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扑救,才将损失降到最低。事发后,驾车人称,出发前吃了两颗感冒药,没想到劲那么大,越开越困,结果翻了车。
“药驾的危险不亚于酒驾,千万不能大意。”交警表示,像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心脏病用药等药物中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人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所以,服用这些药物后千万别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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