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新车,
不想马上挂牌,
需要申领临时号牌
或正在使用临时号牌的车主们
看过来啦
哪些情形需要申领临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新车出口销售的;
(四)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五)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别看临时号牌小小一张纸
注意事项可不少~
临牌申领不得超过三次
属于未销售或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临牌申领次数有限制,建议尽早办理新车上牌哦!
车辆登记后临牌使用有限制
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正式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注意,收到正式号牌后及时按规定安装悬挂,三天后不能再使用临牌了!如果继续使用作废临牌上路,将面临200元并记9分的处罚!
现场申领临牌无需开车前往
车辆在未办理牌照或临牌已到期的情况下,是禁止驾驶上路的,而现场办理临牌也不需要开车前往。
部分车主误以为窗口办理临牌需开车,结果被处罚款并扣分。
如何办理临时号牌
渠道1
网上办
下载“交管12123”APP,注册并实人认证登陆后,在机动车业务办理类服务中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业务,填写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渠道2
窗口办
窗口办理需备齐以下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核查)。若委托代办需携带的材料:
为个人车主代办(或电子委托):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为单位用户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最后
提醒各位车主
临牌不是“免罚金牌”!
谨记侥幸心理要不得!
规范驾驶行为,做文明驾驶人!
以上就是申领和使用临时号牌,这些规定你需要知道!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如果您还没有找到满意的解决方式,可以往下看看相关文章,有很多申领和使用临时号牌,这些规定你需要知道!相关的拓展,希望能够找到您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