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规定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指未经代税单位盖章或者代开单位授权,持有伪造的发票,且知道该发票是伪造的,仍然使用或者出售该发票,或者是情节特别严重,持有伪造的发票,用于骗取贷款或者转移、隐匿违法所得。
2.针对刑法规定的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认定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审查:
3.第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即持有的发票必须是伪造的,持有者必须知道该发票是伪造的,且对于持有发票的目的和使用方式需要符合盗窃、诈骗等罪行的特征。
4.第二,是否存在持有发票而未进行法定申报的情况。持有伪造发票而未进行申报或隐匿、转移违法所得等行为,可以认定为对税务机关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行政违法,需加强监管。
5.第三,持有发票的数量和频率。如果持有者有大量伪造发票或频繁持有伪造发票的情况,可能存在职业犯罪的嫌疑,需要深入调查。
6.如果通过调查认定该行为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将面临法律惩处。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持有伪造发票罪,可能将面临拘留、有期徒刑或者罚金等刑罚。
7.总之,对于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应该以刑法为准绳,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认定和审查。同时,加强发票管理、监管和打击伪造行为,是减少该类犯罪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