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病患者是否有资格申请低保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低保是政府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但是否应该将大病患者纳入低保范围仍存在争议。一方面,大病患者庞大的医疗开销常常使其陷入经济困境,他们的生活负担无疑较为沉重。另一方面,低保资源有限,将大病患者纳入低保范围可能会对其他贫困群体造成压力。因此,如何确保社会公平和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有重大疾病的人, 可以申请低保吗?答案是只要符合当地低保要求的就可以申请,下面是从网上找到的某位大神撰写的郑州市地区低保政策摘要和程序,简单易懂,请作为参考。
保障对象和范围
(一)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政府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二) 本规定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夫妻; 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3、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的弟、妹;5、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
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送达社区居委会)→ 申请人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提出初审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乡镇)→ 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发回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并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区(县)民政局审批后,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将审批结果发回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 张榜无异议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从审批后的下个月起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经审批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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