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德国分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起国,也是最主要的两个邪恶轴心,被称作法西斯国家。所以,在盟军取得二战的胜利之后,开始了对这两个国家的清算。
虽然纳粹德国和日本的甲级战犯都被处以绞刑,但与日本保留天皇、取消分区占领相比,德国的清算和反思反而更为彻底。除了被处死的战犯之外,还有上万名纳粹成员被苏联押送到了西伯利亚做苦力。
不仅如此,德国在当年的纳粹集中营中都设立了二战纪念馆,深刻检讨了自己当年的罪行,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一切和纳粹有关的标记、标语,凡是同情纳粹,否认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1970年12月7日,西德总理勃兰特更是在华沙犹太起义纪念碑前下跪,为无辜的死难者默哀。显然,作为战争魔头的希特勒,也决不允许以正面形象出现。
不过让人有些意外的是,希特勒生前曾签署了一项法令,按说在1945年纳粹德国战败,希特勒自杀身亡后,这项法令就自动废除了。但直到今天,德国依然在执行着这条命令,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1939年9月1日,纳粹德军闪击波兰,二战欧洲战场全面爆发。在纳粹德军的狂飙突进之下,整个欧洲也迅速分裂两个对立的阵营:以英法苏为主的盟军阵营和意大利、匈牙利、罗马尼亚为主的法西斯阵营。当然,还有一个另类:西班牙。
为什么说它是另类呢?因为西班牙在二战中其实是个中立国,但却有一支军队在与德军协同作战,进攻苏联。这支军队就是西班牙蓝色师。
这支军队组建于1941年,从战斗序列上讲,算不上西班牙正规军,因为弗朗哥不愿卷入二战当中,但又不想得罪希特勒,所以就以招募志愿者的方式组建了这支远征军。
虽然有点换汤不换药,但蓝色师与正规军有一点很重要的区别:西班牙不负责他们的养老(毕竟是志愿者)。所以,希特勒就签署了一项法令:“将所有为纳粹服务的外国战士视作德国公民,并享受德国军人养老金的权利”。
1945年纳粹战败后,这条法令并没有被废除,反而一直执行到了今天,整整有72年之久。如今,德国每年要拿出10.7万欧元,用来赡养41名依然在世的蓝色师老兵,以及8名已故老兵的遗孀和1名蓝色师士兵留下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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