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能住人家家里呢?”
“女孩子要自爱!”
“未婚在一起?真掉价!”
……
有人说:“男女一旦在一起,就是本质上的事实婚姻。分手了也就意味着分手了,这种现象的基础来自于西方的性解放性自由,来自于不自尊不自爱不知羞耻的女人。”
“未婚在一起就是不自尊、不自爱、不知羞耻的女人?”这一说法我实在是无法认同!
未婚在一起怎么了?
未婚在一起?在现在这个社会来说,未婚在一起的人已不在少数!且未婚在一起通常是男女在一起,为什么要借由此来攻击未婚在一起的女性?
一段失败的感情,一段在一起的经历,这些都不该成为一辈子的污点!爱她不是应该包容她的一切吗?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你的过去我不曾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有的男人,明明自己已有和别人在一起的经历,却要求女方是黄花闺女,简直太可爆笑!以为自己是谁啊?
澄清一点:写此文字不是鼓励未婚在一起,而是有过未婚在一起经历的女子不该被非议、诋毁和谩说!
是、未婚在一起从来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有过未婚在一起经历的人却不在少数,这是为什么?
我只能说:“热烈中的女子,有时智商真的为零,她真的是昏了头了。”
未婚在一起?一定要慎重!
不过,有过未婚在一起经历的人也不该因此而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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