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与现代文明的碰撞中,乡村女巫这一现象一直以来备受争议。与小传统中迷信、巫术等相关的行为相结合,乡村女巫这一群体在农村地区被广泛认可。然而,随着大文明时代的到来,乡村女巫被贴上了荒唐、愚昧的标签,倍受歧视和排斥。本文将深入探讨乡村女巫的现象,剖析其中的矛盾与背后的社会问题。
导语:谈起女巫,人们往往只知道西方文化中会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等超自然能力的女性,她们大多形象邪恶深沉,使纯真与美丽堕于黑暗。事实上,在"俗尚鬼神"的近代中国江南乡村地区也屡见女巫的踪影,她们是兼顾"巫"这一特殊行业的村妇,以灵魂附体的方式通神论鬼。有趣的是,尽管政权与知识精英们对代表封建残余势力的女巫予以打压与坚决取缔,但传统社会生活中的民众仍然存在着对女巫的崇奉与渴求,遇疾求巫更屡禁不止。那么,在近代文明的浪潮下,在种种矛盾中,江南的乡村女巫又有着怎样的境遇呢? 一、 在乡里备受崇奉的女巫江南水乡多弯弯绕绕的河流与星罗棋布的湖泊,生活其间的乡民以此为生存依靠,可自然往往变幻无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只好将收成顺利的祈愿诉诸各路鬼神,这就给江南乡村女巫造就了极其有利的生存环境。江浙风俗,人多信巫,巫术与乡村女性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业巫者大多是兼顾这一特殊行业的村妇,巫术亦是其日常信仰生活的重要部分。据《法华县志》记载,明朝时女巫便穿门串巷,活跃于乡里。及至民国,在江南乡镇之间,操此种职业的人亦不少,她们往往手提雨伞包袱,高喊"捉牙虫",但实际上则是以帮助生者招请逝去之人的魂灵为业。
1、观其行
(1)灵魂附体的表演方式
女巫之所以能唬人,在于其极具表演性的仪式,这当中又以灵魂附体为关键环节。旧社会中的女巫甫一出场,便开始一边极其正经地焚香烧纸,一边在口中念念有词,召请鬼神。这似乎没什么新奇,但重头戏在后面,不久,她两眼一翻,腹中一阵怪响,随之就像失心疯一般奇声怪嚷地叫唤起来,不仅如此,她的耳朵也会连续抽搐三次,以示其身已经被鬼魂所占,在旁人看来颇为诡异。女巫开口说话,必压着喉咙,像某种动物哀鸣,总之不像正常人就对了。
女巫以诡谲的行为来达到震慑人心的效果。她们并非真的具有鬼神之力,所依托的无非是乡民内心的信仰与渴求,换言之,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国人类学家莫斯称,"这种状态是被巫师制造并在仪典过程中以更猛烈的力量表达出来的。它们经常伴随着紧张的出神、歇斯底里的尖叫,乃至于全身僵硬般的惊厥。"作为巫术仪式受众的乡民只能对女巫的表演予以全盘接受,因其传受双方所知信息的完全不对等,前者对拥有巫术绝对解释权的后者也就听之任之。
(2)通灵解语的口头仪式
在教化未开的江南乡村,女巫被视为神鬼的使者,是身处医疗落后之地的乡民眼中的救命稻草。家有病患,急求救治之法的村妇需要借助女巫之术方能获得神鬼的指点,以获悉病根与治疗方法。
女巫作法的口头仪式离不开"问",或求神,或问鬼。一法为"看香头",据传业巫者家中常年供奉着一尊不知姓甚名谁的神像,大抵被称为"樟柳神",女巫出门应事前必焚香叩拜之。至病患家中,女巫亦要设香案召请神灵附身以观病由,其状一如既往混沌颠倒,时而啼哭,时而嬉笑怒骂。所得出的结论大多不着边际,不外乎病者触犯了不祥之物,有鬼怪作祟尔尔,但对于信仰巫术的病患之家而言,女巫的寥寥数语也能使其心神安定。村妇委托女巫谋事,事成靠运气,不成便只能归咎于天命,而村人信"命"。另一法则为"关亡",即求问于已为鬼身的祖辈亡灵。女巫"能视香烟所起",而知晓病人的病由是某鬼作祟,依此所给出的解除之法则为费冥钱纸币设道场,祭祀或超度亡魂。
此外,新丧之家常常期盼通过女巫的"亡灵之言"来了解亲人在阴曹地府中的生活情状,先人在那边要是过得好,后人自然可求内心安稳;先人若是不好,有什么缺憾,后人也可通过女巫之口获悉以设法"弥补"。生死隔绝以后,女巫便是唯一可连接阴阳两界的灵媒,也许只有通过她,人们对亲人的哀思才不至于落空。这当中女巫必焚香燃烛先做祷告,再作种种怪状,模仿死者的口吻,述说其在阴间的种种苦状。周遭闻之者无不泪沾衣襟。除了感伤,女巫口中的亡灵之遗愿亦会让村妇感到恐慌难安,生者对死者的敬畏之心为女巫的说辞增加了一层效力。
2、窥其境
女巫的境遇与村妇的崇奉相互依存,村妇的需求决定女巫的市场。无论贫富贵贱,人们都难逃生老病死的自然变迁,对于能够言及他人之生死的女巫,乡民心存敬畏的同时不吝钱财,从而为女巫带来丰厚的收入。在19世纪的江浙一带,家中若有为巫者,就仿佛长了一颗摇钱树,自有遍布四方的问询者接踵而来,门庭若市,赚资颇巨。20世纪初的苏州娄门外某乡有一江湖外号"小师娘"的人,诡称自身有山神附体,可为人祛病消灾,信之者络绎不绝,不出几年这"小师娘"便奔小康了。即使遭逢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人人喊穷的中国平民百姓对于女巫的迷信也慷慨依旧,以巫为业想混口饭吃的人日渐增多。
二、 清政权及其知识精英对女巫的否决之态与底层民众的崇尚巫风截然不同,历代官方一再重申对巫术的禁令,对女巫群体则一概不予接纳。至满清政权时期,更不惜以严刑峻法来威慑民众,《大清律例》中礼律祭祀类"禁止师巫邪术"条下明文规定,"凡师巫假降邪神……煽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巫术的违法性毋庸置疑。
1、清地方政权的禁巫举动及措施
康熙二十四年,有一名声显赫的五通祠位居苏州城西的上方山,在民间影响极大,实乃传播邪术为祸一方的"淫祠"。后人只知清末林文忠公虎门销烟之果决,而不知当时的江苏巡抚汤斌亦曾火烧"淫祠"来昭示其禁绝巫术的决心。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地方禁巫运动中,相关物件可以焚毁,牵涉其间的乡民则必须改业。但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民众对女巫的信仰与需求仍然存在,等到禁令稍弛,民间巫风便趁机复兴。
地方政府为了禁巫可谓绞尽脑汁。1882年江苏宝山西乡广福镇有女巫某氏,当地县令为了禁巫而提审她的丈夫李某,严斥其不应"纵妻惑众"。1908年,松江东乡某王姓女巫侥幸逃脱官兵追捕,官府便立即拘捕其丈夫,并将其全家驱逐出境。封建社会中的女性以夫为天,一生囿于家庭的束缚,即便是女巫也不例外。想出通过夫家来管束女巫之法的人不可谓不毒辣。另一种惩治女巫的方法是对女巫本身加以刑罚,并游街示众,从而向民众宣告巫术活动的违法性。
2、晚清知识精英眼中女巫的社会危害性
(1) 左道惑人
巫术被晚清精英们认为是迷惑人心的歪门邪道,不足以为信。1882年松江一时疫症流行,百姓暴毙者众,而女巫借机生事。群巫谎称这是有大王降世收人魂魄,以牲酒祭祀之便可免死,引诱人们弃医用巫,误人性命,使得疫情更为严重。精英们对女巫的态度也就日益坚决。
(2) 串通敛钱
精英们揭露女巫行巫究其根本是为混口饭吃——要钱。至家观病、设祭坛、添香烛用具、超度亡灵,处处都需病家对女巫进行打点,花费颇多。无利不起早的女巫还会与祠庙勾结分取利润。早在道光年间的松江蒲溪镇就出现了女巫号召病家去松郡照天侯庙做祷告,私下里却与这间庙分利的情形。
女巫不事农桑,又妖言惑众,到处收敛钱财,便是一向奉行愚民政策的封建官僚也不能容忍。一来行巫者获利方便且丰厚,效仿者众,不事生产便扰乱地方经济秩序;二来游惑四方的行为影响社会安定,动摇统治基础。在知识精英的这种思路下,官方政府自然对女巫予以禁绝。但这种与底层生活脱节的自上而下改革方法,无法根除民众对女巫的信任与渴求。物质生活环境不改善,多灾多苦的民众也无法打心底地接受官方说辞,倒不如遵循老法子将希望寄托于女巫。官方禁得快,女巫故态复萌更快。因此,江南乡村女巫的境遇并未因官方与精英阶层的不待见而发生实质性改变。
三、 清末民初革新浪潮下的女巫境遇清末民初西风东渐,社会革新之貌渐开。清末新政中地方自治代表提出,整顿风化首先要驱除恶习。女巫作为旧社会迷信势力的代表自然被视为亟需打击与改造的对象,其境遇也随政策变动而稍有改变。
1、被迫卷入政治风潮
20世纪初,江苏地方议事会屡屡提议"请严禁妖巫",并指出女巫愚弄乡民,骗人钱财,扰乱治安的行径实乃恶习之最。1911年川沙县通过八团乡议员提议的"请禁女巫素党案",竟引发风潮,千余名乡民砸毁该地基层设施以示反抗。原是因为自治机关看上了"素党"头目丁费氏常年敛财所造的俞公庙,想用作自治公所办事处,便将这一吃素念佛的老寡妇处以"女巫"的罪名。丁费氏虽然吃素,但并不是现在所谓"吃素的",她没有被动挨打,而是利用自身影响力,迅速纠集多方信众掀起风潮。官方清除素党无可厚非,但办事夹带私心而动人家的糕点就免不了火烧眉毛。
川沙事件中与官府作对的素党女巫只是个例,一般女巫对官府的禁令往往持逃避的态度。以个体行事的女巫大多没有能力介入政治,也不想自讨苦吃,她们不过是想借女巫这一特殊身份,在求生计的同时发泄作为一般村妇的不满罢了。对操持家计的村妇而言,最无能为力的便是家人的生老病死,而这正是女巫能够逞能的地方,基于此,女巫与普通村妇的心理联系更为紧密。女巫在民间所具有的影响力使之能够左右意外政治风潮的动向,这不能不让官方警惕,二者的关系也更为紧张。
2、有碍风化
当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将南京临时政府送上历史舞台后,破旧俗以使社会焕发生机对这一新政权而言势在必行。巫术无可避免地成为其祛除"旧染污俗"运动的首要打击目标。政府布告一再重申要破除迷信以开启民智,用先进的科学理念来教化民众从而促进社会进化。值得称赞的是,官方并未直接使用"迷信与科学理性相悖"这样的新式话语,而是延用旧时"有伤风化"的表述,可见政府在禁巫政策上的灵活变通。说辞上的讲究是一个方面,深入了解民众的精神需求则更为必要,而短命的南京临时政府无暇顾及太多。在政权交替内耗严重的社会背景下,江南乡村女巫得以一息尚存。
四、 南京国民政府对女巫的批判与取缔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当局着手推进社会革命进程,以江南地区为主战场发起了"破除封建迷信运动",其诉求有二,一方面要打压封建残余势力,另一方面又要使受之影响的底层民众迷途知返回归到社会生产上来。
在高举民主科学之旗帜的新文化运动影响下,"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的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当局寄希望于在民众心中根植科学之理念而使封建迷信不攻自破。1928年,浙江富阳县党部基于富阳民众遇疾不知求医,反寄托于佛道、巫术,贻误性命的情形,呈请国民党中央对封建迷信严行查禁,其中提到,在这样一个青天白日科学昌明之际,使迷信势力得以留存便是无视民生疾苦。官方对民众的关怀也算有所深入。
在地方对封建迷信作出判断的同时,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11月发布《神祠存废标准》,其中明确指出,巫术不具备崇拜价值,应予以坚决取缔。当局在实行禁巫之策时,也考虑到了巫术被禁后业务者的生计问题,并辅以切实可行的帮扶之举。在其两个月前所发布的《废除筮星相巫觋堪舆办法》中就曾提出对业巫者的妥善安置之法:将无正当职业者收入地方设立之工场,助其改业;老弱病残者应被收入地方救济院予以照拂;若有无工厂、救济院的情况,则需要地方另筹办法。有破有立,足可见当局在这方面的用心。
20世纪30年代,乡村建设者们受到日本"新村主义"的影响,使新思潮作用于民众生活与社会心理。撒播科学种子的同时也要改善贫瘠的土壤,使人们思想渐开,女巫的生存空间就日益逼仄了。但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在社会建设上仍然存在滞后性,未能在乡村经济上进行根本变革,乡民的生活状况无从转变,物质生活的贫乏决定其精神上的空虚,这也使得女巫尚有可趁之机。
结语:江南乡村女巫存在于漫长的历史时空当中,借助于其神秘而怪异的仪式,获得了极其广泛的社会信仰基础,她们既是底层生活的参与者,又是村妇的信仰寄托对象。随着千年未有之社会变局的到来,近代女巫享受着民众崇奉的同时也无法避免官方阶层对其的约束,后者在遵循旧例禁巫的大原则下,或打压,或教化,或取缔,但始终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底层民众的生活,故而女巫持续存在。须知精神变革必先充实物质基础,老百姓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更遑论对民主科学的信仰与追求,实在令人感慨。好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国家实力的不断强大,百姓生活也越来越好,女巫已经很少见了。
参考文献:
1、 《巫术的一般理论献祭的性质与功能》
2、 《禁巫说》
3、 《关亡术》
4、 《沙川大闹自治之真相一》
5、 《示谕各市乡文(禁止巫觋造谣及阴阳学藉词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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