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一提起古代老人总会想起电视里面的那位,那么小编就不得不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了
我们常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是一个家族里最受尊敬的存在。尤其是在很有传承的大家族中,老人经常扮演的是引导者的角色,他们将自己丰富的经验传给下一代,让后辈少走弯路。老人也往往是一个家族中的大家长,比如说红楼梦中的贾母,虽然可能并不掌握实权,但俨然是精神领袖一般的存在。古代人因医疗条件、知识水平等等的局限,人的寿命往往非常短暂,一个高龄老人在一个地区,甚至是整个国家都是很有名望的。在古代,老人这样重要,他们是怎样被照顾的?他们的养老条件怎么样呢?
早在原始社会末期,人们就已经有了养老的意识,后经历的夏商两朝也各有办法,《礼记·王制》记载“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朝则是兼而用之,据记载西周的制度是这样的“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按年龄将老人的赡养责任依层划分,年龄越大就越重要,从地方到中央,到了七十岁甚至地位比普通的诸侯还高。
西周将长者的地位抬高,不仅是鉴于前文我们所说老年人积累有丰富的知识经验,更出于统治的需要。西周政治体系中最重要部分之一的宗法制所维持的等级社会就需要这样的阶层划分。正所谓,按长幼之序,定尊卑之礼。《礼记·乡饮酒义》中说:“民知尊长养老而后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所以西周重视养老,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教化。
纵观历史,养老条件最好的当属汉代,对于老人的重视程度甚至可以说是千年无出其右。西汉初年,国家刚刚从连年战火中走出,朝廷立刻就颁布了养老诏令,只要是年满八十的老人,就可以享受“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
汉高祖刘邦还另立一套规矩,凡是年满五十,有德行有能力带领大家向上向善的,就可担任“三老”。别看这似乎不是什么朝堂内的正式官员,实际上却可以向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并且尽免徭役,每年十月还另赐酒肉。既有名望又能享受不少福利,谁家的老人要是成了“三老”,那可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好事。
继高祖刘邦后,汉文帝也同样重视老人的生活,甚至下诏:“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将养老作为至纯至孝的代表行为,以朝廷的实际行动以及自己作为一国之君的态度,不遗余力将养老政策落实。
到了成帝治时,法定的养老年龄降低,七十岁就可享受这种福利。同时还规定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所谓授杖仪式就是对年长者身份的认可,《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礼有加赐。”
而且这玉杖的造型也很讲究,可不是随随便便一根棍子,“玉杖长尺,端以鸠饰。鸠者,不噎之乌也,欲老人不噎。”这就是所谓的“鸠杖”,其中满含着对老人的祝福。不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汉代的老人都收到了极大的优待。
且根据1959和1981年在甘肃武威县汉墓内出土的两份王杖诏书木简来看,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从未间断不说,甚至每隔一段时间皇帝便要昭告天下养老的意义,让养老这项工作从未停歇,也从未偷工减料。
汉代的养老不止是给老人尊重和财富,同样也在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有明确规定,不论是什么官府,都不得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系拘,不准辱骂、殴打,违者“应论弃市”。不要以为这只是说说,老人的地位在一些情况下确实比官员还高,哪怕是封疆大吏也不敢随意冒犯。
史书记载汉代汝南有一位名叫张熬的亭长殴打侮辱了一位受王杖的长者,甚至还强行拉着这位长者去修路。此事暴露立刻天下哗然,别说是太守了,就连中央的廷尉也很难决断,于是这件事就由皇帝判决。皇帝了解后没有丝毫留情,下令按规定的那样弃市处理。张熬就这样丢了性命,尸身还被弃市来警告他人。现在看来这张熬固然是有罪,但罪不至死,可在汉代,他直接丢了性命不说死后还要受众人白眼,可见当时老人的地位了。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老有所养也是社会一直以来的追求。在人口老龄化的中国,养老一事就显得更为重要。养老实际上不只是物质层面上的,更是精神层面上的。汉代那样既照顾老人们的生活,又关注他们的心理,给予他们地位让他们安心,这种种行为很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