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和20世纪初,美国先后涌现出两个主要的文学流派,分别是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包括自然主义),内战成为了它们的分界线。在这个时期,美国孕育了一批享誉世界的作家和诗人。
第一个获得世界声誉的作家是华盛顿·欧文(1783~1859),他拥有美国文学之父的称号,主要作品有《纽约外史》、《见闻札记》等。当时欧洲人瞧不起美国,就像现在发达国家的一些人瞧不起第三世界的人一样。欧文是美国第一个得到欧洲人承认的作家,他在赞扬欧洲文化时,总是不忘捍卫美利坚民族的声誉。他有这么一段话,现在第三世界的人读起来,可能会有一番感慨:“我从不同的哲学家的著作中读到:一切动物在美国都退化了,人也包括在内。
因此,我想,欧洲的伟人肯定比美国的高超,就像阿尔卑斯山的峰巅远远高于哈德逊高原一样。看到许多到我们这儿来的英国游客趾高气扬,我的想法就得到了印证。我可以断言,这些人在本国也许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我想,我要瞻仰那块神奇的土地,拜谒那个巨人般的民族——我就是从那儿退化出来的。”今天,这些被当年欧洲一些人认为是退化的人的后裔正致力于全面支配这个世界。
19世纪上半叶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中影响最大的是霍桑(1804~1864),代表作为《红字》(1850)。库柏(1789~1851)也是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废奴文学的代表有斯托夫人(1811~1896),她的《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出版当年销量达30多万册。后来林肯总统接见了她,与她开玩笑,说她是一个“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总的说来,像华盛顿·欧文一样,19世纪的美国文人都在为建立独立的民族文化与文学而努力。
爱默生(1803~1882)认为无需过分看重欧洲传统,而应该从美国的现实生活中吸取民族精神和力量的源泉。他说道:“我们何以要在毫无生气的历史废墟中摸索,让当代人穿着褪色过时的服装去出丑呢?今天的太阳也在闪耀。这里的地里有更多的羊毛和亚麻。这里有新的土地、新的人、新的思想。我们要求有我们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法律和自己的宗教。”1837年,他在哈佛大学优等生联谊会上发表《美国的哲人》的演讲,呼吁创造美国自己独立的文化,在文化界引起轰动,有人誉之为“我们的思想独立宣言”。
19世纪下半叶,美国经历了内战。内战后,美国进入赶超欧洲的时期。到该世纪末,一批大财团兴起,大有左右国家经济命脉之势。在这个“镀金时代”,整个社会不择手段地追求财富,而且确实有一些人从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成了百万、千万或亿万富翁。有良心的作家不再沉醉于浪漫主义的梦想之中,开始主张正视人生、讲出真话,批判资本主义迅速发展过程中的阴暗面。从此,乐观向上并充满憧憬的写作风格开始淡出,批判各种丑恶现象或者强调宇宙的冷酷、人生的痛苦的风格开始发展起来,现实主义文学支配了文坛。
威廉·狄恩·豪威尔斯(1837~1920)是现实主义的奠基人物,一生中仅文学评论就写过1700多篇,曾通过担任杂志主编,提携过一些青年作家,使其成名,其中有马克·吐温。他的代表作是《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1885),讲的是19世纪中期波士顿一个暴发户的故事。主人公拉帕姆是一个典型的普通美国人,他身材魁梧、强壮,操一口乡下方言,未受过正规教育。他参加过内战,曾晋升为上校,所以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都称他为“上校”。
这个幸福的四口之家因经营颜料制造而致富,靠的是祖上发现而传到他们手中的一种可以制成优质颜料的矿物。他的公司最兴隆的时候在国外有多处分公司。作为一个暴发户,他当然梦想进入波士顿的上流社会,决心在市中心造一所富丽堂皇的住宅。在住宅尚未造好时他的企业却在竞争中失利了。这时英国一家公司愿意购买他濒临破产的产业,但他考虑到铁路公司将会从中插手,而使买主吃亏,觉得不应违背自己的良知让人家代自己受损,因而拒绝出售,最后携妻女回老家务农。
由于他在心情恍惚之际,无意中引起了火灾,把还在施工中的房子也烧掉了,结果拉帕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穷人,但他的诚实和良心使他在道德和精神上得到了升华。如果说,拉帕姆的发迹是美国镀金时代的一个写照,那么作品的结局却体现了豪威尔斯的理想,是对19世纪后期美国社会的腐败与为富不仁者的抗议。
马克·吐温(1835~1910)是这时期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生于密苏里州的佛罗里达,父亲是个地方法官,他12岁时父亲去世,开始了独立的劳动生活。先后当过印刷所学徒、送报人、水手和舵手。南北战争爆发后,航运萧条,他到西部去找矿,但辛苦几年一无所获。后来他当上了记者,结果很快成名。他的文风是幽默和辛辣的讽刺。最著名的短篇小说是《竞选州长》(1870),长篇小说的名作有《镀金时代》(1873。与人合作),《汤姆·索亚历险记》(1876)、《王子与贫儿》(1881)、《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1884)。
在马克·吐温的作品中,中国人最熟悉的可能还是《汤姆·索耶历险记》。这是以密西西比河边的一个小镇为背景的少年读物,但任何年龄的读者都会喜爱它。书中写的是淘气的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里·费恩以及汤姆的女友的许多故事,不少是作者的亲身经历,有许多合乎孩子心理的有趣情节。《竞选州长》肯定是他的短篇小说中中国人最熟悉的一篇,看了这篇小说的人,都会对当年美国的腐败和作者的讽刺天才有深刻的感受。
杰克·伦敦(1876~1916),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父亲是破产农民,家庭总是处于贫困之中。他从小就从事体力劳动,后来曾这样写道:“十岁我就上街卖报……早晨三点起来分报……放学以后卖晚报。星期六卸货车,星期天到滚球场帮人竖靶子”,“赚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家里”。14岁他进奥克兰的一家罐头厂当学徒,在那里,他有时“一口气干18~20小时,有一次一连干了36小时”。他问道:“我不知道,在奥克兰有没有一匹马干活的时间有我这么长?如果这就叫生活,那么我毫不留恋。”
他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15岁时到旧金山港口干了一段时间的“蚝贼”(在海上违禁捕蚝——牡蛎)。后来又到船上当过水手,到过日本。接着又在黄麻厂和铁路工厂干粗活。1894年,杰克·伦敦18岁时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大批工人失业,以西部几个城市的失业工人为基础组成了“工人军”向华盛顿进军,他也参加了这次进军,但不久后退出“工人军”。靠步行和扒火车,他在全国各地流浪,在尼亚加拉曾被警察作为“无业游民”罚做苦工。
回家后,他以惊人的毅力边劳动糊口,边发奋读书。1896年,阿拉斯加发现金矿,他随着成千上万个淘金者涌到阿拉斯加,但他没有淘到金子,却得了“坏血症”,于是又回到了旧金山。由此他决心不再出卖劳动力,而是想专靠出卖脑力,在穿梭往来于图书馆和当铺的生活中开始了文学创作。他的丰富的人生经历和渊博的知识在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成为他的作品吸引读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作品有《深渊中的人们》(1903)、《野性的呼喊》(1903)、《海狼》(1904)、《铁蹄》(1908)、《马丁·伊登》(1909)。
《马丁·伊登》前半部带有自传性质,取材于作者早年的经历和后来的成名过程,当然主要故事情节是虚构的。水手马丁·伊登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撞进律师摩斯的家,这家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喜欢这个精力充沛、才智过人的无产者。马丁·伊登觉得她纯洁、高尚,有文化教养,也爱上了她,并在罗丝的爱情的鼓励下刻苦写作。他一边打工,一边写作,有时穷得吃不上饭。罗丝在父母的反对下终于与他断绝了来往。尽管如此,马丁·伊登经过极大努力后终于成名,许多过去瞧不起他的人跑来笼络他,罗丝也哭哭啼啼地要求与他恢复关系。但马丁·伊登在爬上社会顶端后发现一切都是空虚的,精神垮了,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马丁·伊登要自杀,或者说为什么他爬上社会顶端后会精神崩溃?这是因为他最终发现上层社会的虚伪。当马丁·伊登还是个水手时,初次进入罗丝的家,他十分羡慕这个“高等的社会”,认为他们都是些纯洁高尚的人;当他历尽千辛万苦挤进这个“社会”时,他发现那些银行家和律师等上等人都是些愚昧无知、卑劣龌龊的“俗物”,都是些势利的市侩,尽管他们的外衣都那么漂亮。即使是被他一度看成“纯洁高尚”化身的罗丝也同样是一个心地狭窄、目光短浅的资产阶级小姐。
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美国还有一批非常优秀的作家,如亨利·詹姆斯(1843~1916)、欧·亨利(1862~1910)等,不一一加以介绍了。我们对杰克·伦敦作了较多的介绍,这不是因为我们认为他是最重要的作家,而主要是因为他的经历有一定的代表性。他那个时代的美国,有许多一无所有的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或不择手段的努力或其他机遇挤进了上流社会。这时他们就面临一个怎样做人的问题:是做一个充满偏见的上等人呢,还是在精神崩溃中麻痹自己的神经或甚至结束自己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走的都是前一条道路,而杰克·伦敦本身则同时兼有两种性格,因为他是一个作家,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是不是可以做一个没有偏见的上等人呢?至少在这一时期,条件并不太具备。杰克·伦敦的行为与思想矛盾出现了严重的分裂。他不仅完全脱离了他曾经参加过的一些工人运动,还批评海员的罢工;同时他拼命追求个人享受,挥金如土,还建造游艇,打算与第二个妻子游览全球;而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即稿费,他竟不惜粗制滥造;另一方面,他又不堪忍受精神的压力。于是,他宣扬世界末日和人类毁灭(1915年的《红死病》),并于1916年11月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19世纪美国有两位著名的诗人。一位是朗费罗(1807~1882),出生于新英格兰一个颇有声望的移民家庭,大学毕业后又赴欧洲深造,到过欧洲许多国家,从1836年起在哈佛教书,并坚持写诗。1854年他辞去教职专事写作。朗费罗一辈子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但1861年他的夫人不幸被火烧伤致死,使他无比悲痛。他热爱和平和进步,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歌颂人生和爱情的永恒主题,诗歌能做到雅俗共赏,流行极广,在欧美两大陆传播,编入许多教科书。他从本乡本土和外国民间故事中选择题材,音韵优美,技巧娴熟,通俗易懂,长诗《海华沙之歌》采用印第安题材。
海华沙是印第安神话中的英雄,是西风的儿子,天神派他把文明带给印第安各部落,海华沙凭着自己的正直和智慧,结束了印第安各部落的混战,引导人民过和平的劳动生活。另一位是惠特曼(1819~1892),其代表作是《草叶集》(1855)。他出生于纽约附近的长岛,父亲是农民兼木匠。《草叶集》讴歌大海、高山、新兴的城市,歌颂和平劳动和人与人间更美好的关系,表达了对人类光辉未来的无限向往;实际上是歌颂当时蓬勃发展的美国社会,表达了美国人关于民主和自由的理想。
在《为你,啊,民主哟!》一诗中,他写道:“来呀,我要创造出不可分离的大陆,我要创造出太阳所照耀过的最光辉的民族,我要创造出神圣的磁性的土地,有着伙伴的爱,有着伙伴的终生的爱。”惠特曼的诗歌对我国“五四”以来的新诗有过相当大的影响,郭沫若的《女神》的风格酷似《草叶集》。如《站在地球边上放号》,诗句很长,大量采用重叠句、平行句和夸张的语言,被称为“波涛滚滚”的自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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