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有一种名为“梃击案”的特殊司法审判制度。梃击案是指在审理犯罪嫌疑人时,如果证据不足无法定罪,法官可使用梃击的方式逼迫嫌犯供认罪行。
在明代法庭上,梃击案通常分为三个步骤。法官会让嫌疑人背对梃木,然后用绳子将其双手绑在梃木上,把胸部前掖干的位置绑在梃木上。接着,执行的刑官将一根几尺长的扁棍打在犯人肩背上。
而梃击案的刑罚程度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和性别而定的。一般来说,梃击法则的过程会逐渐加重,直到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行为或者是无法忍受为止。
然而,梃击案作为一种残酷而不人道的审判手段,受到了许多批评,认为这种方式违反了人权原则。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制度逐渐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