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现代的指纹识别技术,却仍然广泛使用手印,这背后蕴含着古人独特的智慧和聪明才智。指纹作为一种身份识别的方式,可以说是人类天生的“密码”,然而古代人们并没有像我们一样通过科学手段去解读它,却能凭借着独特的洞察力和想象力,将手印运用于各个方面。不论是在政府机构的文件上,还是在婚姻登记、土地交易等场合中,手印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古人智慧的深邃。
指纹是从出生到暮年就不会改变的特征,指纹具有独特性是每个人的身份证明。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用到指纹,而这一点在于科技方面会反映出来比较明显。那么在古代,古人没有指纹识别技术,为何还要按手印?其实指纹的应用早在古代就普及了,指纹在古代的用途一般是签字、画押、按手印来确认身份人们用自己的肉眼来进行指纹差别的分辨。
古代的时候,由于当时科技力量低下与教育的普及程度不够,大多数人们由于资金和认识的差距并不能与富家子弟一样接受教育对于写字和读书也不能完成,需要用到文字的地方改为使用指纹替代极大方便了受众程度,指纹是独一无二的,是人生来就代表个人的“徽章”,是自我身份的证明,在监牢中也能防止犯人被替代,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促进了古代司法事业的发展,在人们交易物品的时候能成为人们的信用证明以及人们本身诚信交互时的快捷性,省去了繁琐的事宜,提升了便捷程度。
指纹的使用指纹早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王朝时期,早就已经发现了了人体指纹的秘密,但是当时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运用,一直到秦朝才开始用指纹来破案和身份的确认。秦汉时代盛行的是封泥制,在当时就有了指纹的使用而且公文私书大都写在木简或者木牍中随后公差用绳子将其捆绑,在绳端或者交叉的地方用黏土封之,当有人故意触摸的时候,从断裂的指纹就能判断出此信封被动过,指纹在其中起着“守门员”的作用,在信封的运输途中起着巨大的作用,极大的促进了保密和安全程度,有利于促进指纹开发。
早期指纹的使用战国时期的《云梦竹简》其中的《封诊式·穴道》一篇里面详细的记录了通过指纹来断案。罪犯挖着洞穴的形状、大小、位置和所使用的工具,罪犯在盗窃的过程中留下了“手迹、手、臂、膝”各大处,上面都有本身纹理的残留,在现场勘察到的指纹进行比对就找到了凶手。
《封式诊·穴盗》详细的记录了,使用指纹破案的方法,我们的祖先早在2500年前的战国后期在现场勘测到的指纹保存起来,这样就能有效的利用指纹存留进行比对破案,最后找到罪犯。
此方法也是促进了当时寻找罪犯的有效率,加大了破案的力度和司法体系上的完善,使着勘探技术进一步发展,让指纹的方法论进一步完善和发酵对于后世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影响着一整套的体系,使人们重新认识指纹的作用。
除此之外,在元朝的姚燧所著录的《物庵集》卷22中有提到,一个叫潘泽的人他是通过指纹不同的形状和疏密程度,判断出犯人的年龄和体态,在指纹的对比下成功的揪出犯人,破获了此大案,揭穿了长期压迫穷人的富豪伪造卖身契的事,使得蒙冤的穷人洗刷冤屈,富豪得到应有的惩罚。
事情的起因是潘泽上任期间对案件的清理中,发现了堆积已久的“卖身契”事件这个案件使得一众的使司头疼不已所以暂时搁置,在管理区域内的一位富豪手中持有一户贫苦人家的卖身契,这户人家却不承认有此事,这家一共有17口人,富豪这份卖身契上面有着他们的指纹,是交易的证据。
潘泽认为“皆画男女食指横理于券,以其判断人短长少”,意思是古人已经能通过食指指纹的疏密程度来断定人的个头高低和年龄大小等,如果食指较为稀疏,指纹之间间隔过大和较为密集可判断此人的年龄较大和个头较大,反之则小。
潘泽先认真的审阅案件当事人的指纹,然后观察发现贫苦人家中有一个人的年龄才13岁而富豪的卖身契书上面的指纹是稀疏的,按理来说一位13岁的少年不应该有这种成人似的指纹的,随后潘泽找来5名13岁的少年随后都按下指纹,其中的5人都是紧密的指纹与卖身契中的指纹相差甚远,这明显是富豪所伪造的,富豪最终理亏承认了此事。
元代以后,指纹的破案水平也已经逐步提高,这就是需要按手印的原因,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在关键时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促使人类指纹简史的发展,丰富了指纹领域。
古代指纹法的进步贾公彦发现指纹的特征及用途,对语言学理论和实践有很大贡献,贾公彦是第一个发现每个人的指纹是不同的,是世界上第一个发现指纹差异的人。
贾公彦是发现指纹的发端者,没有他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指纹识别与指纹断案,增强了语言学理论上的实践性和丰富了理论性。
在宋朝时期有位叫宋慈的提刑官编写了《洗冤集录》,这本书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记录的是尸体检验、死因鉴定的内容,而开创了“法医鉴定”的宋慈并不是指纹学的发明者。宋慈编写《洗冤集录》是为了推广“洗冤泽物”正如序言中写的,“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宋慈对于我国医学尤其是法医学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推动了指纹在法医工作中地位的提升。
宋词统一编辑的书籍促进了指文学的发展,为后世提供了借鉴的书目。在南宋时期的《籍斗册》上面,记录了当时所在地区人们的姓名和家庭住址、生日等等,可以说是早期的“人口登录系统”,使得寻找人变得轻松。
在书上与其对比,就能判定此人,能极大的促进指纹法的进步和科学的进步。为了保证指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也采取了多样的印指纹方法,比如画纸为信,其实就是指在自己名字上留下三个手指头之间的距离按上三个指头的指纹以此作为凭证。
在《宋史·元绛传》里面记载了一起利用指纹破案的经典案例。
在北宋时期一名叫周整的人,整天喜欢赌博而且嗜赌如命。有一回周整与豪门弟子龙聿在一起赌博,当身上的银子输光之后周整居然将赌注的主意打到了自己母亲的头上,一想到母亲还有15亩地就流露出贪婪的表情,随后,居然将15亩土地作为赌注,并且还将这15亩地给输了。
周整只能当前只能向龙聿立下了字据,可是龙聿要求这字据中必须要有周整母亲的手印,而且必须要清晰明了。后来,周整偷偷去家中用印有母亲的文书,然后涂掉文书中的字,伪造了一份卖地契约。
当龙聿拿着字据去找周整母亲时,周整母亲却否认此事,并将龙聿告到了县衙。因为龙聿手中的字据有着周整母亲的指纹,一经对比是一模一样的。周整母亲瞬间不理解并且喊冤,但是县令还是将此地判给了龙聿,可是周整的母亲又将龙聿告到了州县衙,但还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而败诉。
事情的转机就发生在元绛上任之后,周整母亲因为这件事情又将龙聿告到了县衙,元绛注意到了此事,命人着重调查。
调查之后,得知了周整与龙聿的为人,元绛认为周整母亲应该是被冤枉的,否则怎么会有人自己做过的事情却不承认?三番五次的来上诉,不是浪费时间吗?
于是元枕开始重视此案件,逐步分析,不放过所有的细节,最终找到了他们露出的马脚。元绛告诉龙聿说:“你这份买田契书是伪造的。”龙聿表示,元降能否拿出证据证明他的田地契约是假的?元降说:“这份契约书写的年月日在手印的正上方,由新覆盖,旧的说法,使得你们一定事先偷到了周整母亲的手印,后来在写的手契。”
龙聿见事情败露,也只好承认是他与周整伪造的,最终15亩地归于周整的母亲,两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件事情让我们知道,指纹是个人的私有物,不能随便的泄露,防人之心不可无也。知道了指纹在破案中起的重大的作用,通过对比指纹,我们就能看出指纹所产生的差别,由此可判断是真的或是假的。
此案也促进了我国刑事案的发展,为后世提供了借鉴。古人们一般以肉眼断案,所以讲究精准与细致,对于指纹的把控更是深入,指纹法拥有着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最重要的还是要看观察者的观察能力,因为指纹的纹理比较小有些纹理缺失着,让人难以分辨。
指纹是信用的代表古时候人们对于信用是非常讲究的。古人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对于神古人们是很敬重的将神作为信任的刀,不能违反自己所立下的信誉,否则神的刀就会砍下来,也就有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道理。那么古人用什么来当做自身的信用的?
古人将自己身上的指纹或着手印按压存留于手中当做自己的诚信,相当于“信用卡”,对于证券交易,买卖,交换等等都起了重要的作用。此方法极大方便了人们的交易,是一种不可分辨但是非常权威的工具。虽说指纹是一种工具,但是它代表着我们个人的诚信,可用但是不可泛用的道理,要守信提高我们的信用,同时也提高了我们个人的品德。对于诚信这方面,我们要积极守信,做好君子之德。
手印的区分人类的纹路有很多区别,但是又具有独特性,例如手掌、脚、脚趾、手指、膝关节等等的表皮中会有大有不同的里纹。这样的纹理可分为掌纹与指纹,其中都有独特性,每个人的掌纹与指纹都是不一样的,都是具有独特的特征,使个体能分辨成独立的状态。其指纹有好几种类别,分别有弓形纹、箕形纹、斗形纹、混合彤纹。
其中弓形纹顾名思义,条纹成弓状弯曲似弓弩。箕形纹的内部花纹里有着一根线,叫做畸形线,其中上部和两侧外围被许多弓形线包围,呈包围收紧状态,下部有一些波浪线与横线相互组成的。
斗形纹是内部里有着一根环形或曲彤线,它的上部被两侧弓形线所环绕包围,下部分是波浪线,与横线相互组成混合彤纹,不是单一的状态,是两种纹彤所混在一起,相互组成的一环里含弓形线,箕形线,纹斗形线,大致分为这些,这些指纹的区别古人当时就已经研究了出来,对于医学教育,法律上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指纹的应用性指纹的应用性在古代比较狭窄,原因是在古代的时候科技力量较低,而罪犯出入犯罪现场的时候必然会剐蹭,必然会在现场遗留指纹,可是由于指纹不好保存,加上没有设备来保存,使得指纹的应用范围不是那么广,所以在犯罪现场,官员一般不会以指纹来断案。
在此条件的限制之下,在2000年前,秦朝早期一般记录都用竹简来记录一些机密文件,为了加强文件的保密性,官员在封口竹简时,使用黏土粘贴在其中,别人一打开,通过断裂的指纹就能知道此信封被打开过。一般这种指纹的用法,只在一些极具重要的文件上才会使用。
总结
指纹在古代的使用范围不是很广,甚至是狭窄很多,种种原因的限制下,指纹无法发展或者发展的不够全面,对于观察指纹的差别也是特别困难的,因为需要用到肉眼而肉眼分辨的话是非常困难的。
加上有些指纹比较密集,错综复杂的纹理也很难让人分辨,但是指纹法也为后世提供了可借鉴之法,所以指纹大多是一种辅助的功能。指纹在现代已经成为了破案的关键,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老祖宗的指纹法也在大放异彩,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提高了指纹安全系统,使其更加完善。
同时我们也要讲诚信,像指纹所代表的诚信一样,老祖宗所传承下来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是正是希望我们应该传承这种精神吗?而且我国古代时候使用指纹法处理的案件也比较多,通过对比差异而抓到凶手,我国这种方法的使用已经是历史悠久,虽然比较少,但是是发源国之一,西方国家当时还没有这种处理案件的手法,西方国家在1891年才开始使用指纹识别,古人的技术在当时已经远远超过西方国家,连西方的学者都说指纹法发源于中国古人的智慧,古人的智慧怎么能不叫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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