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林觉罗氏被降级是因为她在任职46年的常在期间存在一系列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 首先,西林觉罗氏在担任常在期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未能做到公正、廉洁、尽责。她将职务利用为个人私利,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例如,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戚朋友提供各种不正当的便利,违反了公务人员行为准则。
3. 其次,西林觉罗氏在执行工作中存在失职现象。她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下属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对重要审批事项不负责任地驳回或通过。她还未能及时查处单位内部的腐败问题,导致腐败现象得以蔓延。
4. 最后,西林觉罗氏涉嫌渎职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她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存在漏洞,严重威胁了国家安全。她还在处理敏感事务上表现出迟缓、犹豫和不力的态度,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利益。
总结:西林觉罗氏被降级是因为她在长时间的担任常在期间违反了公务人员行为准则,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次降级不仅是警示其他公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责,也是对西林觉罗氏的一次惩处,警示其他公务人员要警醒自己,严守廉洁从政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