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名单是指15个安理会成员国中除了5个常任理事国以外的10个非常任理事国。
2. 非常任理事国的任期为2年。每年有5个非常任理事国轮流当选,轮流更换。如果一个非常任理事国连续当选两个届期,就需要至少间隔一届期后才能再次当选。
3. 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选举由联合国大会负责,选举出的非常任理事国需要获得至少2/3成员国投票赞成才能当选。在选举时,需要考虑到区域平衡原则,确保各地区的代表都有机会进入安理会。
4. 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中的地位并非和常任理事国平等。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而非常任理事国没有。不过,非常任理事国有发言权和参与权,可以就任何议题发表意见和提出方案。
5. 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作用很重要。他们可以参与制定决策,审核并批准安理会决议。同时,他们还可以向安理会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促进和平发展。
6.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国际合作和多边主义是越来越重要的。可以预见,安理会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作用将会更加明显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