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透视,近日有关禁止有色“生鲜灯”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有色“生鲜灯”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食品保鲜领域的照明设备,其发出的特定波长的光线被认为可以延缓食品腐败的过程。然而,该设备被禁止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光线可能会对食品中的某些成分产生不可预知的有害影响。禁止有色“生鲜灯”所引发的影响与未来发展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可以给生鲜农产品起到“美颜”效果的“生鲜灯”,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上海的落实情况如何了呢?在新规施行前后,记者走访了多家菜场及超市等大小卖场,发现生鲜灯禁用后,出现了新的问题。12月1日,新规执行首日,记者来到了浦东上南路上的一个农副产品市场,鲜肉销售档口“色彩缤纷”,有的商家换上了自然色光源,也有的依旧大红一片。还有摊位,则开启了“混搭”模式,准备了自然色光源,用于应付检查,平时则开粉色光源的灯。“检查的人走了以后,我再拧一个上去,要不然太难看了,我给你拿到这边看颜色就不一样了。”有摊主说道。
也有些菜场,索性统一管理。普陀区真北路上的这家农贸市场,鲜肉销售区域的灯光颜色与其他区域有明显区别,店家说,12月1日一早,市场管理方拆除了各店家各自的灯源,统一使用市场里原有的粉紫色光的LED灯。
此番禁用的所谓“生鲜灯”,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来美化货品外观的灯具,最直观的感受是,在日光灯下,猪肉会相对干瘪、暗沉;切换到"红色生鲜灯"下看着确实红润、鲜亮,等于是给食物开了“美颜”,也因此成为了生鲜档口的“标配”。除了常见的用红光给肉类增色,蔬菜区用绿光,水产区用蓝光紫光的也不少见。
根据此次的新规,销售者不能使用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备,来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专家介绍,之所以要禁用“生鲜灯”,是因为它会夸张或遮掩食品的性状,这种“虚假的好看”会影响消费者的决策判断。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首席专家顾振华表示:“从这个食用农产品的角度,会有用感官来鉴别新鲜度的一个指标,也可以发现一些其他的跟食品安全相关的一些危害因素。生鲜灯打的灯光有红色、也有其他颜色,实际上都会影响到消费者感官上对商品性状的判断。”
不过,当新规开始施行后,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究竟什么样的灯具才算是合规的呢?不少摊主都表示:不清楚。
而仔细翻阅规定可以发现,里面确实并没有对合规的照明设施种类、或是色温、显色系数等相关参数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具体的执行层面,大家只能各自摸索。比如,除了那些明显不符合规定的大红色灯光,一些大型商超的生鲜区域,会使用粉紫、粉蓝的淡色光源,这样又是否合规呢?
律师程欣表示:“目前来看这个规范不是特别详细,现在的规定里面是‘明显改变’这样的描述,实际是没有界定标准的,操作上可能很难执行,在后续的实践中要进一步细化规则和标准。”
一些购物网站上,还出现了标注“符合新标准”的所谓“新型生鲜灯”。但当记者咨询符合的到底是具体哪一项国标,客服均没有正面回答。
市消保委建议,后续还是应当给出明确操作细则,方便商家执行,也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是不是能够改到彻底 我们觉得有待于在新规执行过程当中,第一是要落地,第二还要再看相关的执行情况,我们也是建议能够持续跟进,能够对新规做进一步的优化等等。”
生鲜灯的使用,确实容易误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购买决策,禁用生鲜灯,还生鲜以“素颜”,无疑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不过,要让大家能够更好的执行,还是需要明确禁用之后,到底什么样参数的灯,才是合适的,不然,新规无法实际落地,很可能最终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记者:彭菁菁 汪鑫 高原 孔全 编辑:由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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