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属于自首吗?
在刑事案件中,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文告、电话、信件、短信等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实供述确实会对其处罚减轻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否算作自首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 如实供述不能完全等同于自首
如实供述的作用主要是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提供协助和证据,而自首则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只是一种被动合作行为,其与被动逃避和抵赖有明显区别,因此不能完全等同于自首。
3. 如实供述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算作自首
如实供述若想具有自首的效果,则需要同时满足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已经被发现等情况下,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行为应该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挽回或者减轻损失。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够真正算作自首。
4. 总结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仅仅是较好的辩护策略之一,并不一定等同于自首,更不能代表其已经自动投案认罪。犯罪嫌疑人应该准确掌握自首所需要满足的条件,避免被其不当使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