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反腐风暴正如烈火蔓延,近期媒体曝光的消息令人震惊:两地共有69名医院领导因涉嫌贪污腐败而被追责,纷纷落马。这一系列事件在医药行业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深思。随着情况的进一步曝光,我们不禁反思,如何加强医药行业的监管,净化医疗环境,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只有全面整治腐败现象,以清廉之风共同构筑健康的医药环境,才能让每个患者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
大皖新闻讯半年内,一场医药反腐行动正以凌厉的攻势席卷整个行业。“院长被抓人均就医成本降1400多元”“一台进口价1500万元的医疗器械直线加速器,医院以3520万元买入”“云南一地医疗行业403人主动退赃”……连日来的报道将医药领域中的腐败彻底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各种各样隐蔽的行贿受贿方式也让人为之瞠目。
力度再升级,反腐剑指医药领域
今年年初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
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一文,文章称,医疗领域风腐问题不断隐形变异、迭代升级,例如,“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等迭代升级的医疗腐败。
5月,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提到整治回扣问题。
7月15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国家卫健委网站7月21日发布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十个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要求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并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是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净化医药行业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
就在医药领域反腐部署会后短短数日之内,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0场即将举办的医药行业学术会议、论坛等宣布延期。部分学习班、培训班也在近日宣布延期举办。
动作不断,多地跟进集中整治
医药腐败不止于一场“风暴”,更需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以制度手段引导全行业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7月28日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以来,多地监管部门发布文件或召开会议开展反腐行动。
8月1日,海南省卫健委通知,要求辖区内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和医院务必在醒目位置公开全省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根据通知,举报的对象及内容包括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相关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8月2日,北京市卫健委印发《通知》称,为做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先将集中整治期间(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举报电话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8月2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称,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
8月6日,据清廉山西微信公众号,8月4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多地监管部门发布文件或召开会议开展反腐行动
8月7日,据上海市卫健委官网,包括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上海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到,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
8月7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天,省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8月7日,据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近年来,陕西持续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23年,陕西省委“三个年”活动和主题教育再次对医疗领域专项整治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陕西省纪委监委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带头落实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8月8日,据“江苏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会在连云港召开。会议指出,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腐败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推动制定后续改进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倡导“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价值取向。
8月8日,据雪域清风微信公众号,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及王君正书记批示要求,研究贯彻措施。
今年已有超一百五十余名医院院长、书记接受调查
在持续高压打击态势下,已经有一批医院“一把手”和重点岗位人员陆续落马。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一百五十余名医院院长、书记接受调查,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的两倍。而原因多涉及通过在药品采购、医疗器械及耗材采购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
截至7月25日落马医疗行业干部名单(部分)
记者注意到,根据一份截止7月25日的155人的落马人员名单来看,地区分布上公开通报被查院长、书记数量最多的省份为广东和四川,分别已有36名、33名院长、书记被查,合占全国通报总数的44.5%。从被查时间段来看,2月、5月是上半年院长、书记落马消息发布最频繁的月份,分别为31人和32人。另据该统计名单显示,其中约9起为涉事人主动投案,其中7起主动投案通报均发生在今年5月10日十四部门联合发文之后。
记者又根据目前网上已公开通报进行统计,自7月25日至8月10日又新增落马医疗系统干部共17人。
受贿行贿一起查
以往在医药领域的腐败案件中,处理更多的是受贿方,行贿方如果全力配合调查,很多时候甚至能全身而退。为了避免“行贿人以单位名义行贿,规避处罚,导致案件处理不平衡”,纠正“对行贿人惩处力度不足”等问题,今年7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拟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并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同时,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
而在今年7月28日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也指出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不过“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是专门针对医药腐败的最新说法,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再次明确这一政策是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但上述修正案顺利通过,同样可以对医疗行贿方造成更为强烈的震慑。
大皖新闻记者 孙召军
编辑 蒙国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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