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史》是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也是公认其中最完善的一部。
2、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由于《史记》的写法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故将和《史记》一样用纪传体写作的史书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
3、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