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虐待俘虏罪构成要件:
虐待俘虏罪是指在战争期间或冲突期间,无论是国际武装冲突还是非国际武装冲突,敌对方或敌对势力战士作为俘虏而被对方掌握,接管或拘禁等。而对这些被掌握、接管或拘禁的人员进行以下行为的现行犯,或者情节严重的次数累计到构成罪行的,构成虐待俘虏罪。虐待行为包含肢体上或精神上的伤害,或者强制俘虏受到饥饿、口渴、荒寂等不足为人情理所容忍的折磨。若存在上述行为,在刑法层面上,虐待俘虏罪构成要件即成立。
2. 枪杀俘虏是什么罪:
枪杀俘虏是以杀人罪为主要罪名,配合虐待俘虏罪构成的情节加重案件。枪杀俘虏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律、原则和国际惯例,即严重破坏了俘虏权利保护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律体系,普遍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在战争中,开枪射杀、杀害俘虏,一方面是侵害了俘虏生命权,另一方面也让敌方军队、政治用户外交手段严重受挫甚至发生倒退。因此,开枪射杀俘虏属于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后果易导致国际间紧张关系,或井重违反道义和人道主义程序。
3. 总结:
虐待俘虏罪及枪杀俘虏罪是指犯罪人在战争中对战俘所采取的威胁、惊吓、毒打、饿死、休克、羞辱、杀害等手段。这些行为对于被作为俘虏的人都是一种极端的痛苦和恐惧感。因此,为保护人权、切实维护国际人道主义法律原则,犯罪人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治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