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债权行使期满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
2.一般来说,在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前,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没有规定具体时间,则在债权形成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债权期限,则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
3.如果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仍未行使权利,则视为放弃该债权,债务人无需再履行该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在确定期间届满前已经向债务人提出了要求,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则通常情况下履行期限会被延长。
4.一旦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债权人仍希望行使权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债务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履行债务,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5.总之,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后,债务人无需再履行该债务,债权人则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否则将被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