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种申领方式,企业或劳务派遣单位通过“企业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也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窗口提交申请。申领人员要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领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表格、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
永康市奖励范围为在本市工商注册、纳税、社保和资质合法的企业和用工单位。奖励对象是在本市平台注册时选择参加“永康人力资源服务奖励计划”的企(事)业合法用工数量,实际到位用工表现优异的企(事)业,以及本市劳务派遣单位放心聘用本市劳动力数量和表现优异的劳务派遣人员。3.
奖励发放期限为每年4月30日前统计上一年度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奖励按照单项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的限制,按实际投保社会保险的人数计算,计入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用等成本中。奖励按照50%的比例给予企业。4.
申领人员在提交申请时,要尽量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在奖励后被查实存在用工违法行为,将取消其当年的申领资格,并受到其他相关法律责任。总结:
永康市人力资源机构助企招工奖励是对企业或劳务派遣单位在招工方面实行良好行为表现的奖励政策。申领过程中要细心仔细,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此政策的推行,旨在促进企业招聘工作,支持拓宽就业渠道,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