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刑法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2.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指破坏广播电视台站、播出设施等任一种通讯设施,使其不能正常使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名的判定标准分为未遂和既遂两种情况,但是既遂情况下的判刑标准相对较为严格。
3. 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行为,刑法规定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量刑判断,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既遂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判刑标准相对较严,是因为该行为有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广播电视设施是社会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破坏该设施会对信息传播、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对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要格外重视。
5. 总之,新修订的刑法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不但从重处罚了该罪名下的犯罪行为,也增强了对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力度,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