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双重人格的形成
现实中,人们注意到很多青少年在生活中循规蹈矩,但是在网络中却是截然不同的“另类”。这表明,青少年最容易受网络双重人格的困扰,使他们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社会化程度受到严重影响,也给个体心理健康带来障碍,甚至表现出明显的攻击倾向和反社会行为。
一、青少年网络双重人格的形成
人格是一个人所表现的稳定的精神面貌,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人格结构是多层次、多侧面的,是由复杂的心理特征经独特结合构成的整体。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完成某种活动潜在可能性的特征,即能力;第二是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即气质;第三是完成活动任务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方面的特征,即性格;第四是活动倾向性方面的调整,如动机、兴趣、理想、时间和地点的改变而出现本质的不同。多重人格则不同。我们可以把网络双重人格定义为“个体在网络中和现实中分别具有彼此独立、相对完整的人格,二者在情感、态度、知觉和行为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有时甚至是处在剧烈的对立面”。
网络中,网民习惯于利用电子文本的方式创造出一个与现实“我”存在某些差距的网络“我”,这个虚拟的个体可能是完全不存在的,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现实中无法证实的;也可能既具有某些真实个体的特点,也具有某些个体理想化编造出来的因素。个体可能在现实中积极、友好、顺应社会和有规可循的人格,但在网络中却可能是消极、攻击、反社会和杂乱无章的人格,同时它们又是相互独立,保持彼此的稳定性。
网络人格的塑造有两个基本的阶段。首先是试探与初步加工。由于网络是匿名的,每个人所讲的和所做的无法与现实中的个体建立起严密的一一对应,因此减少了对自己行为所肩负的责任,可以随心所欲地讨论所有的事情。但是,由于缺少对对方的理性理解和基本的感性信息,总是在不断的调整和修正的过程中试探对方,所以经常发生误解和错误的沟通。然后是有效塑造自己。由于网络成员已经建立起基于电子文本的信任和有效沟通。因此在自己留给对方的初始印象和想象空间的基础上对自己进行包装和加工,完善“网络我”的起码特点和性格。塑造成功与否,关键是对方是否认同网络“我”的陈述和表现,对于网络“我”表现的一致性是否予以肯定。事实上,网络交往是否可以深入下去,并不在于现实“我”的诚实度,而在于所塑造的网络“我”是否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青少年的网络双重人格主要是对网络人格的虚拟化,即凭空想象出自己所希望的、感兴趣的或者好奇的人格特质,并以此作为网络交往的基本个体特点,如同自己真的拥有这些人格一样。久而久之,这种虚拟人格固定下来,在心理上形成某种程度的分离。网络人格一旦形成,往往进入潜意识的层次,使现实人格有时也难以觉察到它的存在。如同多重人格中的后继人格一样,它总会寻找机会展示作为“另一个主体”的“真实”存在,表现出让现实人格也觉得不可思议的行为特点,并强烈抵御企图消灭它的一切努力。
二、青少年网络双重人格的原因
(一)转型期青少年发展的新问题
1.自由与现实的冲突
社会对每个人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竞争的压力在青少年身上也体现得相当明显。升学、竞赛、职业等都令他们不由自主地产生压力感,紧迫意识、危机意识明显增强。不成熟的社会成员如青少年都有自由的天性,这些要求极大地束缚了天性的发展。在这些压力面前,他们也需要缓解和释放,但是社会和家长、学校的高要求使他们平时不敢也没有机会有所表现,就只好借助网络把自我中有些部分体验成为客体。此后,凡是那些无法为父母或其它承认接受的行为或经常受到惩罚的冲动分离出来,压抑人想象的网络“游戏”中,借此释放心理的压力。
2.个人终极价值的虚无
在新的价值体系确立之前,需要寻找一定的价值填补已经出现的空白。青少年学生思维比较活跃,追求反叛。常常有意无意地以自己的方式发现和检验外在的价值信条,但是他们缺乏分辨价值体系的内在客观标准,在多元价值冲突的时候是最容易迷失自我,从而无法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网络是多元价值体现得最为明显的地方,因而他们选择在网络中寻找“另类”的快感。
3.家庭功能改变,人际支持系统失去原来的效用
传统的顺向社会化已经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反向社会化”,即思维活跃的青少年首先把握了最新最有效的知识技术,然后再向儿童和成人延伸。这种状况使家庭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不满足现状的青少年不得不向外界尤其是信息容量大的网络集中。而代沟的进一步扩大使青少年与家长之间的有效心理沟通逐渐减少,相反,相当一部分心理冲突来源于家庭。心理的家庭保健功能降低,渴求理解和宣泄的青少年便纷纷转向网络寻求情感支持。
(二)网络特殊的角色扮演
青少年进入网络后,其中也有一些规则即“网络公德”,如同现实的规则一样对个体的行为进行约束。这种半假半真的状态格外得到青少年的青睐,因为在自己感兴趣的时候可以完全真实的进行,一旦自己厌倦了,也可以有时间和机会退出。事情的进展和对自己的保护完全是由自己来把握的,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和积极性。
网络的交际与现实的交际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现实的交际对象是既定的。因此,为了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塑造良好的“社会自我”,每个人都会有所顾忌,基本会如实地反映自己的人格状况。而网络的交际对象是模糊的,任何留下的特征都有可能是编造的。交流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发泄或者倾诉自己的苦闷,尝试网络交际的快乐以及未曾谋面的想象空间。其次,现实中的交流不太容易有时间和足够的机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掩饰,更不可能进行虚拟。因为每个实体都希望自己的交际是有效的,而且能够为自己带来一定的收益。一旦出现言行不一,就会付出一定的信誉代价,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在网络中的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首先,现实中的个体有时间和机会以对网络中的自己进行加工和创造,可以美化和掩饰,即使是熟人之间,如果没有明显的辨析线索,也难以分辨出来;其次,对于网络的加工后果没有现实中严重,一旦加工失败,可以迅速退出而不留下任何痕迹,或者自己厌倦了网络的这个角色时,也可以让它尽快在网上消失,很难有明显的责任承担主体。因此,网络交往的个体较少地体会到现实规则的束缚,显得无所顾忌。一旦从感官系统输入表面价值遭到否定和破坏,其“忠实偏差”(即对感官输入信息的信任)可能受到道德伤害。使之很难在网络与别人建立亲密的关系,甚至编造更加不符合事实的“人格”来进行报复。
(三)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独特规律
青少年的心理发展正处在不平衡矛盾状态中,如由性生理发育导致的性意识萌动。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心理发展的不平衡性常常让他们感到痛苦而迷茫,并希望用自己的力量建立新的平衡。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用以证明自己的方式通常指向外部世界,并借用一定的媒介物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其中网络就是既时髦又新颖的工具之一。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我国现在的青春期教育还比较落后,没有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不能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因此,他们必然通过别的途径来解决心中的疑团,满足自己的好奇。大量的色情网站成为青少年光顾的场所,他们对非道德的压抑往往通过一些被自我认可的方式得以排解,有效的方式是在上网的时候通过塑造另一个“我”得以释放,为形成网络双重人格打下了伏笔。
青少年的自我意识空前高涨。在经历过以“我”来指示自己的第一次自我意识发展后,青春期成为他们自我意识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期。在这一时期,青少年更加关注自我,并把心智加工指向了内心世界。但是,他们还没有建立自我评价的客观指标,在自我认知上容易大起大落,以偏概全,时而自卑,时而自负;在自我体验上,容易走极端;在自我设计上,总是摇摆不定。总之,自我意识还不稳定,也容易受到外界如父母、教师等人的干预。出于对自我的角色体验需要,青少年总希望获得与自己有关的新异刺激。现实中一般的角色游戏由于要受到更多现实规则的束缚,对于敢反抗、受冒险的青少年而言,还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因此,青少年便在网络中捏造一个“我”来实现自己的想象,感受新的自我体验和自我设计。
青少年心理发展表现出种种心理冲突和矛盾,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由于身体的发育和自我意识的发展,青少年有一种强烈的独立意识,经常与成人进行反抗和抵触,同时在心理上闭锁倾向加强,不愿意向别人倾诉。但是,此时他人仍然对他们有很多依赖,尤其是精神上的理解、支持和保护。发展期间遇到的问题也使他们希望有人来帮助、关心,孤独和寂寞使他们急需得到有效的心理引导。对于父母的逆反、对教师的反抗、对同学的不信任,使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网络。极度的敏感令他们不能完全相信他人,对自我的保护也令他们必须进行起码的防御。但是,如果态度上已经超出了寻求理解和防御的程度,长期下去就会增加出现网络双重人格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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