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包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劳务合同,其主要特点是清洁工人独立地完成任务,不受雇主直接管理和控制。然而,当清洁工违反合同条款,例如不按时、不按要求完成工作,或是无故缺勤,雇主可以采取许多手段来追究其责任。而当清洁工弃约,也就是不履行合同,雇主同样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影响另一方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在清包工合同中,如果雇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了报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但是清洁工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就应该被认定为违约。这种情况下,雇主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清洁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雇主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 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很多,例如弥补损失、支付违约金、履行法定职责等。在清包工合同中,一般采用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即清洁工需向雇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的支付方式、数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违约金数目未在合同中确定,应根据清洁工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酌定。
4. 总之,清包工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合同,其主要特点是清洁工独立完成工作。但如果清洁工弃约不履行合同,雇主同样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采用的方式一般是支付违约金,但具体数目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归根结底,追究违约责任是确保合同得到履行,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