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处罚中止期限的诉讼时效是指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处罚中止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2. 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内,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则视为放弃了该诉讼权利,无法再要求撤销或变更行政处罚决定。
3. 关于行政处罚中止期限的诉讼时效,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内,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有特殊情况,例如行政相对人在合理期限内无法获得送达或者无法收悉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的情况下,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4. 总之,行政处罚中止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行政相对人应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超过六个月不提起行政诉讼,则无法继续追究行政处罚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