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网络名誉权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信息网络上享有的不受非法干扰和侵犯的名誉权利。信息网络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具体包括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侮辱人格等。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网络名誉权,法律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针对信息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法,未经合法授权,故意发布、传播不真实信息,捏造事实或者故意歪曲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损害其名誉,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网络侵权行为主要体现在网络谣言和网络诽谤两个方面。网络谣言是指在信息网络上发布、传播不真实或无法证实的信息,使人们误解、引起恐慌或伤害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的行为。网络诽谤是指在信息网络上故意发布、传播有损他人名誉,损害他人权益的言论、文章、图片、音视频等。
4. 除了《网络安全法》,我国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文件对信息网络名誉权进行了保护。根据相关法律,受到信息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损害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恢复名誉。法院会对侵权人进行处罚,并判决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我国对信息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通过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恶意诽谤等方式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受到侵权行为损害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