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主观上故意泄露国家、军队的军事情报、军事计划、军事机密等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信息,给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行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2. 第一要件是主体行为为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所泄露的信息属于军事秘密,却以自己的主观意愿故意进行泄露,而非出于无意、过失或误解而产生的行为。泄露行为可以是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向外界披露军事秘密。
3. 第二要件是泄露行为针对的对象是国家、军队的军事情报、计划和机密等。军事情报是指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的有关军事部门敌我关系、军队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具有决策参考价值;军事计划是指军队制定的作战、训练、发展等方面的方案;军事机密是指事关国家军事安全的各类机密文件、资料等。
4. 第三要件是泄露行为造成国家安全严重危害。这需要从泄露的军事秘密内容和后果两个方面来考量。泄露的内容如果对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即使造成的后果还没有完全显现,也可以构成该罪。而泄露行为并非只要存在危害性就可以认定,还需要危害程度达到严重的程度。
5. 综上所述,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泄露行为、对象和危害等要件。只有当这三个要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认定犯罪人犯有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