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大行相继宣布暂停房贷业务并紧急调整房贷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高房价和房贷压力,四大行的举措无疑给有意购房者带来了重大影响。这一举措的出台,旨在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金融风险的暴露,并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市场和购房者来说,这不仅是对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信号,更是迈向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面对这一局势,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和分析四大行暂停房贷、调整房贷政策的原因和影响,以及对今后市场走向的影响。
来源:央视财经今天(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具体标准和操作细节。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中国工商银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2023年8月31日(含)前中国农业银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中国银行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中国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中国银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2、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中国建设银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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