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两高变造货币罪司法解释是指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律文书,目的是为了落实我国“两高”发布的关于惩治变造货币犯罪的规定。
2. 根据该司法解释,变造货币罪主要指的是伪造、变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出售伪造或变造的货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
3. 该司法解释具有以下重要规定:
4. 首先,对于个体行为的变造货币罪,除了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外,如涉及公共秩序或安全,或者产生严重社会危害,也应作为犯罪予以追究。
5. 其次,对于组织、领导、参加犯罪团伙的人员,应根据其所扮演的角色和罪行程度加重惩罚。
6. 再次,对于通过虚构经济贸易欺诈的手段泛滥变造货币的行为,应以欺诈罪论处,同时根据其寻租和破坏经济秩序的罪行性质进行相应的惩罚。
7. 最后,对于地下钞票合法性的认证,应根据有关司法程序进行核查和确认,不得随意扣押、拘禁或者将属于合法货币的地下钞票作为变造货币罪的证据。
总结:两高变造货币罪司法解释是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及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注重其细节,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