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长期空置房屋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普遍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一方面,一些人认为长期空置的房屋应该免除物业费的支付,因为这些房屋并未享受到物业管理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另一方面,也有人持有相反的观点,认为长期空置房屋仍然占有一定的资源,并且依然需要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护工作,因此应当继续支付物业费。为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正确认识相关法律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提到物业,提到物业费,不少业主是一肚子苦水。在他们的眼里,物业各种不作为,不干人事,结果却能心安理得地收着物业费。
也正是由于这层原因,一些业主最终选择停交物业费,个别物业为了催交,甚至想尽各种非法的催交方式,最后也许还要对簿公堂。
这种事情,让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越发紧张。
然而在物业费一事上,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房屋长期空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缴纳物业费呢?
01 | 空置房未交物业费被起诉既然没有入住,那就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自然就不需要交物业费。
我相信,这是绝大多数业主的观念,可真实情况却截然不同。
济南的阮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但阮某并未入住,而且也没有履行协议内容,拖欠了2年的物业费。
物业催交无效后,将阮某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欠费金额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阮某表示,自己没有入住,未享受服务,而且物业的服务并不到位,因此不应交物业费。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阮某自愿与物业签署协议,协议合法有效,双方需要履行协议。
至于阮某所说的服务不到位拒交,法院则认为,物业的服务内容广泛,服务对象是整个小区的业主,不能因为单独一个意见的意见、以及某一方面的服务存在瑕疵,而去全面否定物业,并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最终,法院判阮某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来支付物业费,并按照协议内容支付违约金。
02 | 空置房也要交物业费首先可以明确一点,就算是空置房,也是要支付物业费的。
《民法典》规定,业主需要按照协议合同,向物业支付物业费;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不能以不接受、不需要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简单地说,只要业主与物业签署了服务协议,那不论房子是否空置,物业费该交还要交。
而且就像上面的案例一样,哪怕业主用“物业服务不好”作为拒交的理由,也很大概率上会输官司。
其次,各地都有自己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的具体规定或有所不同。
比如山东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空置6个以上,收取的物业费不得超过60%。
但陕西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按照70%交物业费。
另外,不交物业的后果也令人担心。
如果拒交,遇到有人性的物业,最起码先是好言好语商量,之后才会起诉业主,可一旦遇到行为过激的,恐怕就不好受了。
昨天,河南民生频道的社交账号就报道了这样一件事:男子因为暖气问题3年未交物业费,物业让保安趁着夜色,将业主家的水管剪断。
他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不可否认的是,业主和物业双方的行为都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双方都遭罪。
现如今,有关于物业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而高层也在会议上表示,开发商要重视小区物业的服务水平,这对千千万万的业主而言,也算是个为数不多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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