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院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件相关司法解释
2.最高院日前印发《关于审理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本解释”)
3.《本解释》明确规定: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邮政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4.《本解释》还规定,如企业挂起网络商店,未按照承诺和约定发货,且未及时告知购买者,导致购买者投诉,造成纠纷的,除应承担合同责任外,要依法承担邮件承运责任。
5.此外,《本解释》指出,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起诉标准是,犯罪嫌疑人明知邮件应该投递,却故意拖延或者阻止投递行为,致使邮件未能按照约定或者通常的送达期限到达收件人指定地点,严重影响邮件的安全和对收件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
6.通过此次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对故意拖延投递邮件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为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并促进了邮政服务的规范运作。
7.而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应加强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及时维权,同时也要理智消费,选择有信誉的邮政服务商进行合理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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