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高法发布了最新的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司法规定。这一规定首先界定了什么是“童工”,即未满16周岁的人员。然后,规定了什么是“危重劳动”,即具有较高危害性、对劳动者有可能产生伤亡危险或者患上职业病的劳动。
2. 司法规定进一步规定了如果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将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定罪处罚。该罪名可以追究雇主、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是对于虐待童工的司法武器之一。同时,规定了对于童工的保护措施,要求对童工进行身体和心理上的保护,以及对其家庭进行帮助。
3. 此次司法规定的发布,对于童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雇用童工的方式,但这样做不仅有违法风险,也极易造成童工本人的身心伤害,长期也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4. 事实上,最高法司法规定的发布并不是零星事件。早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曾发布过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解释,在其中明确禁止使用童工。此次司法规定重申了这一立场。
5. 总的来说,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问题一直存在,对于此类问题的打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最高法司法规定的发布,为打击这类违法行为提供了司法依据,也提醒了大家,童工保护不是单一部门的事情,要有全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