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法前的经济补偿金
2.在2013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制度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在之前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辞职、被辞退、合同到期等各种情况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3.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制度主要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因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机构的经营、改制、破产、关闭而被裁员的人员,二是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4.这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有所不同。对于第一种情况,企业应根据员工实际工龄和月工资的平均值(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对于第二种情况,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拖欠工资和补偿金的两倍计算。
5.总的来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受到裁员或拖欠薪资的员工来说,有着更加公正和合理的保障。同时,也要求企业在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锻造和谐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