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与毒理:传统本草学向现代药物学过渡中的挑战和机遇

财经 2024-05-22 16:58:01 知道百科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传统本草学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药效与毒理是传统本草学与现代药物学之间的重要过渡环节,它们连接着古老的草药疗法与最新的医疗技术。在挑战中,我们需要不断挖掘草药的药效和毒理,以更好地理解其作用机制;而在机遇中,我们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快本草学的转化,为医学领域带来更多创新性的发展。传统本草学向现代药物学的过渡并非易事,但在挑战与机遇之间,我们有信心在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中迎接更广阔的未来。

药理学(pharmacology)研究药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和作用原理,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出独立评价。本草属于传统药学文献,因为古今知识范式之不同,本草中涉及药效和毒性的表述,很多时候都不太适合直接的语言学转换。药理学介入这种语言转换,有助于探明原文献的本义,减少误读。举两例以明此义。

《本草经》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分品依据见于序列部分,其中一项与毒性有关:“上药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多服指用药剂量过大,久服指用药时间过长,通常的解释止于此;而结合药理学知识,很容易看出,《本草经》作者已经有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和长期毒性(chronic toxicity)的观念。循此思路,我们能在《本草经》中找出茛菪子多食令人发狂、矾石久服伤人骨的记载。

玄胡的镇痛作用在本草中记载甚多,如“专治一身上下诸痛,用之中的,妙不可言”(《本草纲目》)。这样的言论,将其理解为“镇痛作用”(abirritation)大致没有问题。但《雷公炮炙论》说“心痛欲死,速觅玄胡”,因为古代“心”与现代词汇“心脏”“心脏疾病”不完全对应,还可以指消化系统的“胃”,如此一来,“心痛欲死”本身就有不同可能:既可能是心绞痛,也可能是胃痛,甚至也可能是与心血管、消化系统无关的其他疼痛。将句子中“玄胡”换成现代药物,至少可以有三种情况:心绞痛欲死,速觅硝酸甘油;心口疼(胃疼)欲死,速觅阿托品;疼痛欲死,速觅盐酸吗啡。就“心痛欲死,速觅玄胡”而言,只有借助药理学的研究成果,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诠解。

关注效应描述

药理学的药效学(pharmacodynamics)部分,关注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和作用原理。药理学在讨论药效问题的时候,又分作用(drug action)与效应(drug effect)两个层次:前者是药物对机体的原初作用,多数能细化到细胞或分子水平;后者是机体接受药物刺激后所表现出来的宏观效应。比如阿托品阻断副交感神经M胆碱受体,这是阿托品的作用;外分泌腺的M受体阻断,表现出口干、无汗等现象,这是阿托品的效应。

传统医学由于生理、病理学的缺失,其涉及药物作用、临床应用及作用原理方面的记载不能做简单的现代语言转换;而其对效应的描述,许多时候都可以直接接受。

本草中有许多与中枢效应有关的描述,如莨菪子“使人健行,见鬼,多食令人狂走”(《本草经》),麻蕡“多食令见鬼狂走”(《本草经》),云实花“主见鬼精物,多食令人狂走”(《本草经》),防葵“令人恍惚见鬼”(《名医别录》),商陆“道家乃散用及煎酿,皆能去尸虫,见鬼神,其实亦入神药,花名薚花,尤良”(陶弘景注),“此有赤白二种,白者入药用,赤者见鬼神”(《新修本草》),狒狒“饮其血,令人见鬼也”(《本草拾遗》)。

《补遗雷公炮制便览》炮制莨菪子图
李时珍已经注意到这一现象。《本草纲目》莨菪条发明项说:“莨菪、云实、防葵、赤商陆皆能令人狂惑见鬼,昔人未有发其义者。盖此类皆有毒,能使痰迷心窍,蔽其神明,以乱其视听故耳。”又举例说:“唐安禄山诱奚契丹,饮以莨菪酒,醉而坑之。又嘉靖四十三年二月,陕西游僧武如香,挟妖术至昌黎县民张柱家,见其妻美。设饭间,呼其全家同坐,将红散入饭内食之。少顷举家昏迷,任其奸污。复将魇法吹入柱耳中。柱发狂惑,见举家皆是妖鬼,尽行杀死,凡一十六人,并无血迹。官司执柱囚之。十余日柱吐痰二碗许,闻其故,乃知所杀者皆其父母兄嫂妻子姊侄也。柱与如香皆论死。世宗肃皇帝命榜示天下。观此妖药,亦是莨菪之流尔。方其痰迷之时,视人皆鬼矣。”

从现代药理学的角度来看,李时珍的意见是正确的。这些与“见鬼”有关的效应,除了饮狒狒血而“令人见鬼”,可能属于民俗禁忌或者交感巫术外,其他都是“致幻作用”的现象描述。甚至《本草拾遗》说粮罂中水“洗眼见鬼”,也可能是麦角菌污染带来的麦角酸类物质所引起,从而获得神经药理学的支持。

巫术和宗教活动中使用致幻剂,颇为人类学家、宗教学者关注。确定这些描述与“致幻作用”相关以后,再去看有关文献,还有更多的收获。

比如云实条《名医别录》说“烧之致鬼”,陶弘景表示:“烧之致鬼,未见其法术。”而李时珍所引明代嘉靖四十三年案例,即是莨菪类“烧之致鬼”法术之曲折反映。麻蕡条,陶弘景说“术家合人参服,令逆知未来事”,其法载于《肘后方》:“上党人参半斤,七月七日麻勃一升,合捣,蒸,使气尽遍,服一刀圭,暮卧,逆知未然之事。”《食疗本草》引《洞神经》云:“要见鬼者,取生麻子、菖蒲、鬼臼等分,杵为丸,弹子大。每朝向日服一丸,服满百日即见鬼也。”应该也是利用其致幻作用。

对于药物引起的泻下,本草书常见的描述是“推陈致新”,《本草经》《名医别录》中硝石、朴消、芒硝、大黄都有这样的记载。这是客观效应写实,并没有从作用原理上去区分是容积性泻下,还是刺激性泻下。

《补遗雷公炮制便览》炮制大黄图
可是,一旦确定“推陈致新”是指泻下效应的话,《本草经》柴胡、《名医别录》前胡也说到了“推陈致新”,而今天所用的伞形科前胡属和柴胡属植物都不含具有泻下活性的物质,暗示古今品种的不一致。

识破可能存在的“修辞策略”

古代本草关于作用原理的阐释,多数属于“事后解释”,这种情况尤见于金元间法象药理的本草,因为交感巫术的痕迹太浓,很容易被今天的读者识破,可以不必讨论。另一类是隐含在某些“客观合理性”背后的言论,需要加以甄别。

杏仁载《本草经》,记载为有毒,《名医别录》并说“其两仁者杀人,可以毒狗”。后来又加上去尖、去皮,所以杏仁药材净制的通常要求是“去皮尖及双仁者”,否则可能“杀人”。按照现在已知,这样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但苦杏仁含有氰苷,进入体内释放出氰化物,若摄入量过大,能够致命。可以设想,古人观察过因服食苦杏仁引起的死亡事件,不明原理,遂将责任归结为操作不当(未去皮尖),或者罕见状态(双仁)。

择去双仁与去皮尖,对使用杏仁可能发生的氰化物中毒并没有影响,但为了方便去皮尖,杏仁需要在沸水中焯一下,杏仁中的苦杏仁酶部分失活,水解氰苷能力下降,也确实能降低中毒风险。

麻黄则是另外一种情况。陶弘景提到麻黄药材在调剂中的技术要求:“用之折除节,节止汗故也;先煮一两沸,去上沫,沫令人烦。”即药材净制需要去节,煎煮需要掠去上沫。《雷公炮炙论》将不恰当调剂的后果笼统化:“凡使,去节并沫,若不尽,服之令人闷。”

《证类本草》同州麻黄图
“烦”属于不良反应,首先需要对其指称范围明确定义。“烦”其实是“心烦”的省略,在汉语言中“心烦”至少可以描述两种生理(疾病)状态: 一种是心率过快心悸的症状可以被表述为“(心)烦”;一种是中枢神经的不安定状态,通常说法是“心烦意乱”。结合药理研究,麻黄中的主要活性物质,以麻黄碱为代表的麻黄碱类生物碱使交感神经β1受体激动,心脏兴奋、心率加快可致“心烦”;同时,麻黄碱的中枢兴奋作用,也可以令使用者出现烦躁不安的症状。因此,陶弘景所言“令人烦”是双意的,心悸、烦躁皆属可能发生的现象。

调剂学研究发现,麻黄煎煮时污红色上沫中主要是未溶解的麻黄碱,掠去上沫,明显减少麻黄碱的收得率,从而降低麻黄“令人烦”的不良反应。药材学研究则发现,麻黄节与节间所含化学成分并没有本质差别,意即麻黄节并不含有能够止汗的特殊物质,但麻黄碱类生物碱主要存在于节间的髓腔内,节的含量较低。如此一来,单位重量的麻黄去节药材,将有更高的麻黄碱含量,换言之,更容易出现“令人烦”的不良反应。因此,《雷公炮炙论》说不去节也会“令人闷”是不准确的。

与杏仁去皮尖双仁、麻黄去节类似而更加繁琐的,是一些“仪式性”更强的操作要求,最常见者是“九蒸九晒”。如黄精“今人服用,以九蒸九暴为胜”,胡麻“服食家当九蒸九暴,熬捣饵之”,何首乌“春采根,秋采花,九蒸九暴,乃可服”,南烛枝叶“取茎叶捣碎渍汁,浸粳米,九浸、九蒸、九暴”等,这样做的本意,应该就是增加这类药物的神圣性,以彰显“延年神仙”的神奇功效。这些操作的背后,并不存在任何“客观合理性”,所以尽管何首乌经过“九蒸九暴”,因所含蒽醌类破坏分解,肝脏毒性确实有所减低,但减低毒性并不是最初设计何首乌九蒸九暴操作程序者的本意。

毒性的认识短板

《诸病源候论》“解诸药毒候”条说:“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这是对本草中药物毒性的标准定义,与现代毒理学(toxicology)将毒药(poison)定义为“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就能干扰正常生化过程或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永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基本一致。

传统本草关于毒性的定义没有偏差,但是由于认知能力的局限,具体药物的毒性判断错谬百出。不能认识金石药物的毒性,早就受到诟病,近年备受关注的马兜铃酸肾毒性、何首乌肝毒性,亦是显例。古人有动物实验的设想,甚至有设置对照组的思路,但没有建立因果关系判断平台,没有数据搜集整理能力,通过简单观察、经验判断所获得的毒性知识非常不完整。

古人记载的毒性反应往往直观性强,一般而言,用药以后,潜伏期短、效应剧烈、发生率高的毒性反应多数可以被记录。比如被标注为“有大毒”的礜石、钩吻、乌头、马钱子、鸩鸟等;与之相反,潜伏期长、效应相对弱、发生率低的毒性反应都有可能被忽略。

不仅有毒物质的毒性不能准确认识,还有许多无毒的物质因错误认知被标注为有毒。一般而言,一旦被贴上“有毒”的标签,使用者避之犹不及,于是减少了通过实践去纠正的可能性。

比如蜂蜜“反”葱的问题。《金匮要略》云:“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又说:“食蜜糖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这是所见最早的蜜葱食忌文献。《医心方》引《养生要集》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千金食治》引黄帝云:“食生葱即啖蜜,变作下利。食烧葱并啖蜜,壅气而死。”《食疗本草》云:“葱,切不可与蜜相和,食之促人气,杀人。”事实又如何呢?动物实验是用小白鼠做的,先蜜后葱、先葱后蜜、葱蜜同食,多蜜少葱、多葱少蜜、葱蜜等量,葱叶、葱白,大葱、小葱,总之一切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也没有见到有确切的毒性反应发生;虑及人与动物的差异性,更有勇敢者“以身试葱蜜”,同样安然无恙。养蜂专家提出一种可能性的解释,或许真有人因同吃蜂蜜和生葱死掉,旁观者先入为主地觉得蜂蜜、生葱都不会有问题,于是直接将死亡原因认定为二者合用。可事实上,以有毒植物如乌头、雷公藤、狼毒、羊踯躅、胡蔓藤为蜜源获得的蜂蜜,仍含有原植物中的毒性物质,摄入过多,照样可引起死亡,这与吃葱与否,全无干系。可一旦被“经典”记载下来,既有文献的层叠累加,再加上民间的口耳相传,遂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

《念庵文集》书影

简要讨论

古代史研究涉及本草知识,“科学”并不是必需,但若对具体本草问题进行价值判断,“科学评价”则无可回避。本草知识是古代药学经验的总结,如果以科学为衡量标准,则不仅要看到其中蕴含的“科学”成分,也不应讳言其中裹挟的“不科学”元素。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科学训练的研究人士,使用古代本草资料,往往难于把握“科学”尺度,可能发生过度解读,或认识不足。现代药理学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帮助。举例结束本文。

《资治通鉴》卷208记武三思遣周利用药杀袁恕己,原文说:“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掊地,爪甲殆尽,仍捶杀之。”按照这一描述,似乎袁恕己并不死于野葛中毒,其能耐受野葛的原因乃是服丹药(黄金)的缘故。按,野葛如胡三省注,即是马钱科植物胡蔓藤Gelsemium elegans,毒性成分是一系列生物碱,抑制延脑呼吸中枢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根据法医学的报告,胡蔓藤致死量存在个体差异,死亡多发生在染毒以后数小时。所以,袁恕己被迫饮下野葛汁数升,没有如周利用所愿,立即死亡,于是更加杖捶致死,这并不意味着袁恕己真的能够“耐毒”。

(摘自高晞、【荷】何安娜主编《本草环球记——5世纪以来全球市场上的药物、贸易与健康知识生产》,中华书局2023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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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一北;编辑:旋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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