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建筑、交通运输、能源、矿业、冶金、化工、水利等领域,因技术不过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
2. 该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有过错行为或者过错不尽责;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
3. 刑事责任具体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处罚金;对单位的罚金数额,不得超过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经济损失的十倍。
4. 对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具体判断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过程;责任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赔偿和救助情况。
5. 对于该罪的刑事责任追究,有以下特点:追究和对罪行的公诉必须以人的名义为前提;依法追究个人的责任,不能免除个人的刑事责任而将责任转嫁给单位;单位与个人相分离,各自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一项极为严重的犯罪,其违法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影响非常大。在各个行业中,保障安全是企业的首要职责和责任,也是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各个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全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