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转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转让船舶本身的权利和义务外,转让方还要履行一些附随义务。
2. 船舶转让的附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转移所有权或权利的协助、转移船舶的手续办理、清妥船舶抵押或查封、付清转让价款以及有关税费等。
3. 转移所有权或权利的协助包括将全部所有权交付买方和完整的权利配件一并交付。如有船舶抵押或查封,转让方需承担清妥责任。
4. 对于做交通运输的船舶来说,转让手续办理非常繁琐,需要经过各个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才能办理手续。卖方需要提供完整的船舶资料,包括船舶的发动机、船舶的航行区域和航行证明等。同时,还需要办理各种手续证明,如营运许可证、船舶安检等。
5. 交易所涉及到的费用有转让手续费、船舶登记费、船舶验船费、测绘费、船舶保险费等。除此之外,根据税收政策,交易涉及到的税费必须缴纳,并以发票为凭证。
总结:船舶转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的问题和手续繁多。同时,对于本身会有一定风险的船舶来说,卖方需要尽可能的把风险降到最低,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卖方不仅需要忠实履行合同规定,还要履行一个附随的义务,以便更好地实现交易的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