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规定,刑事案件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犯罪事实;
(2)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
2.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的犯罪事实: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是指利用暴力行为危及到航空器、航线、乘务人员、乘客等航空安全要素的行为。犯罪行为应该具备实质性威胁,即威胁到航空安全的罪行,包括未遂。
3. 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
故意行为是指公民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危及到飞行安全,却故意实施危害行为;而重大过失行为是指公民在进行危险行为时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理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是明显的,危险后果也是明显的,但却未能防范致害的行为。
4. 总结:
刑事案件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犯罪立案需要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具备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犯罪事实和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极易导致飞行事故,不但给飞行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也会严重危害旅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应该加强打击和防范。